八路领导复审案件,发现一案处决多人,传报案者一审,竟大吃一惊

寻梦在华北 2023-09-21 23:26:09

1941年11月,日寇扫荡鲁中,许新光带一个排的政保连战士,突围保卫山东局高级党校干部学员。

工作结束后,他回到了分局社会部……

在社会部工作几个月,社会部预审科长高明宇,调鲁中公安局,要我同他同去。

就在这一年,鲁中公安局局长朱玉干,在敌人大扫荡时被蒙阴城的日本鬼子捉去,后在蒙阴城内被日本鬼子活埋杀害。

这时,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刘居英,根据山东分局党委的批示,决定派高明宇(部预审科长),到鲁中公安局任局长。

高与刘研究决定,要我同去,并带一武装排与十几名特务队员,一起跟高到鲁中公安局。

这时,高明宇科长正在山东分局社会部,负责审查鲁中一地委(泰山区)泰安、莱芜边区一个大的(假特务)案件(已经错杀了不少人,其中有不少是干部党员等)。

社会部在审批这个大案件时,发现有假的可能等,马上把那个报告此案的“特情”传来山东分局社会部。

在审问这个报案人中,发现这是他假造的案件。

随即把此人关押起来,经审讯结果是,上面顺着要材料,这个人就顺着编造了这个大假案。

经山东分局社会部研究,刘居英部长确定是一起特大的错案,杀错了不少人,并报告了山东分局,决定把制造假案的这个人,判处死刑。

由高明宇局长负责,到泰山地区、泰莱边区,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山东分局社会部的决定:

一是把制造大假案的XXX当场枪决;

二是当众宣布:泰山地区社会部长XXX撤职等。

平反与处理了泰山地区最大的一起有名的泰莱边区大假案。

此案处理后,我就随高明宇局长,到了鲁中公安局,我也是任政治保卫连连长兼特务队队长。

任务相同,不同的是,经常带队活动在沂水、蒙阴等县的边沿地区,或敌占区。

通过特情与内线,了解掌握敌人动态、那些地区敌人增兵调动的情况与活动特点,如出来扫荡或在边沿区到我根据地内抢粮,特别在春季、秋季出来抢粮等。

配合县区的武装力量,打击敌人的抢粮、破坏活动,保证春收和秋收等等。

更重要的是,对敌人内部采取打进去、拉出来的办法,掌握了解敌人内部兵力调动情况,特别是增兵的情况,更要严格的掌握,以争取主动,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

在沂水城内,一汉奸大队的大队长,一副大队长,均系我们通过他们的家属关系,为我们进行情报工作。

特别是那里增兵调动的情况,或要出来扫荡等,与我们常年联系,供应我们日本鬼子、汉奸活动的军事情报等。

待续…

《我的革命回忆录》文/许新光

1、许新光(1919—2012),原名许兴祺,山东泰安人,1919年3月出生,1938年2月参加革命,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抗日军政大学一分校二区队长,山东分局社会部政治保卫连连长兼特务队队长,山东省沂北县、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浙江省金华军管会公安部治安科科长,金华县公安局局长,浙江省公安厅二处副处长,杭州市公安局二处处长、副局长,杭州第一棉纺织印染厂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杭州市委驻叉车厂调查组组长,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1980年12月杭州市司法局恢复重建,许新光同志担任杭州市司法局第一任党组书记、局长。1984年2月离职休养。2012年9月10日17时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享年9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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