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 草(1921年~1986年)原名阎金月,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胡村乡孟村人。
幼年,在清丰县西南疙瘩庙张拐初级小学读书,濮阳城内高小毕业。在校期间喜读进步书籍。
1937年"七七"事变后,即积极参加抗日活 动。
1938年,参加冀鲁豫救国总会在濮阳举办的地干部训练班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日寇占领濮阳
之后,组织上派他到国民党直南专员丁树本部的政治部(我党干部负责)组织科,管党的组织关系。
1939年,调冀鲁豫救国总会工作队,后任工作队队长。
1941年春,任尚和县抗日救国会主任。
他不顾个人安危,带人经常活动在西孟轲、田拐、后铁炉等村寨,发动组织群众,建立农会, 民兵组织,扩大地方武装。
特别是在西孟轲,他同杨敬仁发动群众,成立了农民救国会、妇女救国会、民兵自卫队,并发展尚和县一区最早的两位党员冯汉芝、李存仁,建立了党支部、建立下交通站。
不管条件多么恶劣,对于我党政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冀鲁豫日报》等大批文 件,都他们都按时传达到各个地区,同时护送了大批干部,安全通过敌人的封锁线。
期间,他积极组织人民武装, 发展到30多条枪,逐步发展为县基干大队。
1944 年10月,县委决定阎草到尚和县五区负责抗联工作。
他积极组建区农、青、妇各组织班子,深入 各村发动群众开展反贪污、除恶霸、减租、减息等为内容的民主民生斗争,开展拥军优属和青年参军支前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阎草先后在平原省委研究室、华北局农村工作部和中 共中 央书 记处第二办公室工作,后到中 央办公厅秘书室工作。
1957年整风运动中,他以所谓"以右反左"的 罪名,遭到迫害。
在文 化大革 命中,又遭到进一步迫害,直到粉碎"四 人帮"后,才被分配到国家地图出版社工作。
阎草彻底平反后,被调到中 央纪 委"两案"办公室,任副主任(副部级),更加 勤奋工作。
由于积劳成疾,不幸于1986年3月因病 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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