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5日讯(通讯员 李媛 记者 万凌云) 刚刚,记者从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省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12月5-7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北方污染输送共同影响,镇江市空气质量将进一步恶化,达到《镇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
自12月5日11时起,镇江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据悉,空气污染加重,可能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对心脏、呼吸系统产生影响。故此,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议市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室外采取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措施。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市应急管控企业落实黄色预警应急管控措施;船舶修造企业停止露天喷涂作业;混凝土企业停产;全市工业企业无特殊情况不得启停炉,确保污染物排放量显著下降。
同时,各地、各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燃煤燃气锅炉、施工工地、机动车排放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夜查,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围绕重点化工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涉“两苯两烯”等活性物种排放企业开展走航巡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工段,依法依规处理,全力压降污染负荷。
同期,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铣刨、沥青摊铺、混凝土浇筑、土方运输、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此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道路保洁,在重点管控区、主要交通干道等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雾炮、洒水等设施。当气象条件变化导致地面易结冰时,停止洒水、雾炮作业,确保市民出行安全。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各地要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落实监管责任到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再者,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表示,该局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并请各地、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启动相应管控措施,减轻污染过程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