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景区坠亡案件引发网友热议。一名大学生逃票进入景区后不幸坠亡,家属要求景区赔偿,但法院最终判决景区无责。这一判决是否合理?我们来看看事件的详情。
女孩逃票进景区,失联后被发现坠亡据报道,大三女生高琳琳在暑假期间告诉父母要与同学外出散心,然而,离家后她便与家人失去联系。实际上,她独自前往数百公里外的某自然风景区,并选择逃票进入。
不久后,高琳琳失联。警方接到报警后,在山崖下方约50米处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女性尸体,经确认正是高琳琳。
家属曾签补偿协议,事后又将景区告上法庭事发后,高琳琳的父母与景区协商并签署了补偿协议,但几个月后,他们又将景区告上法庭,要求进一步赔偿。
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
• “逃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出了事还要景区负责?”
• “如果不遵守规则还指望赔偿,那这个世界岂不是乱套了?”
• “家属要赔偿可以理解,但景区真的有责任吗?”
法院判决:景区无责,理由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景区作为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景区必须对所有游客的任何事故负责。
法院审理认为:
1. 高琳琳未购票私自进入景区,景区与其之间未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2. 景区已履行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设立警示标志、配备防护设施等,并无安全管理漏洞。
3. 坠亡事故是高琳琳个人擅自闯入、未遵守安全规定所导致,景区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索赔请求,判定景区无责。
网友热议:法律公正,规则不容挑战!法院的判决公布后,网友们纷纷表达看法:
• “景区做了它该做的,责任不在景区。”
• “法律不能纵容不守规矩的人,否则以后谁还会遵守规则?”
• “既然家属之前已经签了协议,为什么又反悔?”
你的看法呢?本案的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和规则的严肃性,但也引发了关于公共安全责任的讨论。你认为景区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还是法院的判决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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