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是我国两千余年封建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满族人兴起于关外的白山黑水之间,他们不事农耕,专以打猎放牧为生。八旗兵在睿亲王多尔衮的带领下叩开了关门,入主了中原大地。在封建君主时期,作为统治阶层的民族,自然是会享有诸多特权的。那么在清政府执政期间,八旗子弟都享有哪些特权呢?
清兵入关不久,八旗的各种头领们便几近疯狂的开始了“跑马圈地”。这虽然这种行为很快就在目光长远的孝庄皇太后的干预下被废止了,八旗被迫还回去了部分田产。但此时此刻,满清八旗手中的田产已经到达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雍正皇帝在位时期,为了让诸多旗人能够自食其力,便下令将部分田产分到旗人手中。据不完全统计,一个普通的八旗子弟都能分到十亩田地,这个数目是普通老百姓可望而不可及的。但大多数八旗子弟依旧是不事农耕,而是选择将分得的田产变卖、典当,以此谋取利益。
除田产之外,房屋也是万万不会缺少的。一名普普通通的八旗子弟都可以分到两间及以上的房屋。稍微有点身份地位的,便难以捉摸了。
满清八旗子弟最大的特权还是体现在法律上。满清建国之初便制定了“满汉不同律”的规矩。面对犯法、犯罪的旗人时,地方政府无权直接对其进行拘捕和审判,而是要与该旗人所在旗的长官共同审理案件。
而且旗人与旁人犯同样的罪时,其量刑也是大不相同的。举个例子,在明清时期的律法中,常用的刑罚就是“笞、杖、徙、流、死”。对于旗人却不能这么干,该判笞或杖刑的,针对于旗人就会改为鞭刑;该判徙一年的就改判为戴枷锁三十日;该判流放两千里的就改判为戴枷锁五十日。如此“不同律”,大大降低了八旗子弟作奸犯科的成本,其所享有的特权也可见一斑。
虽说自清兵入关之后八旗兵的战斗素质就迅速下降,国家每逢有战事也时常要依靠于汉兵绿营,但清朝的统治阶层仍旧将八旗视作根本。雍正继位之后,为了遏制贪墨现象,命人详细制定了八旗兵各级别的补助条例。一个普通的基层兵丁在家中遇上红白喜事的是后续也能得到朝廷补助的十两纹银。这让绿营兵艳羡不已。
八旗兵的战斗素质下降与其执行的征兵条件脱不开干系。参军者的身体素质必须过关,绿营才会予以接纳。但只要在血统上是满人,在成年之后,都会有很大的机会补上本旗兵丁的缺,享受远高于绿营兵的八旗兵待遇。
在这些专享特权的加持下,一名普普通通的八旗子弟虽说不会大富大贵,但要做到旱涝保收、衣食无忧还是绰绰有余的。当然了,到了清朝末期,清政府自顾不暇,这些八旗子弟专享的特权也都化为了虚无。如今的满族也是我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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