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起正式实施!哈尔滨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

掌上话龙江 2024-03-02 11:00:52

注意注意!

哈尔滨公积金最新政策来啦!

包括支持“租购并举”有关政策、

支持购买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家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优惠政策

将于3月4日正式实施!

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新政

为进一步加大对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力度,减少贷款职工购房成本,减轻还款压力,哈尔滨支持“租购并举”政策及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优惠的新政,将于3月4日正式实施。

PART1

支持“租购并举”政策规定

哈尔滨市缴存职工(含新市民、青年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将申贷时点一年(12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图源摄图网ID:500557395

PART2

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家庭

优惠政策规定

一是缩短公积金连续缴存期限:

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商品房贷款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限制。

二是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

将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至40倍,充分满足保障性住房购房资金需求。

三是配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借款申请人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时,同等享受以上两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整个家庭购房支付能力。

四是贷款家庭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为减轻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支付首付款压力,支持家庭在申请贷款时,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政策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7s84y3XJBMtgG9dSE3Y4w

同时

哈尔滨“认房不认贷”政策

自2023年9月27日起执行

一起来看看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图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2023年9月2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审议决定,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地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套数查询登记部门或认定责任部门出具的结果为准。

二、职工家庭购房地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购房地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三、职工家庭在购房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7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图源摄图网ID:500584497

政策来源:

https://www.hrbgjj.org.cn/zxwj/2142.jhtml

来源:哈尔滨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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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话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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