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摸女生屁股被拘,不“可以”驱逐出境吗?

月下故人愁 2024-12-14 14:58:45

近日,关于我国某大学一名外国留学生摸中国女生的屁股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12月8日,有女生在社交媒体上发帖,称在公共场所遭到山西大学一外国留学生猥亵。

女生称在一家酒吧门口,在她推门出来时,该外国留学生在后面跟着她,在她掀起门帘的一瞬间用手心摸她的屁股,还来了旋转90度。该女生还称幸亏有现场监控还完全清晰,不然她连立案都难。

女生还晒出了猥亵她的外国留学生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时的照片及公安机关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女生称该外国留学生被行政拘留5天,不过却没有构成猥亵。而该外国留学生所在大学的老师说该外国留学生违反了晚上要在宿舍的校规,所以会先停掉一切福利补贴,却没说开除。

女生还说该外国留学生是一名来自土库XXX的研究生,对于其在公共场合对中国女生的猥亵违法行为死不承认,特别嚣张,甚至和民警贴脸开,民警甚至做出了背后掏东西的动作。

女生最后问该如何才能让这个猥亵她的外国留学生被开除甚至驱逐出境。

之后该女生又在社交媒体上发帖,指该外国留学生所在的大学没有一个人主动联系她,却找了其它人联系她要求删帖,扬言该外国留学生所做的事情(即猥亵女生)和学校无关。女生就反问那么学校又是用哪条法律要求删帖呢?

女生还说出一个细节,该外国留学生不仅仅是死不承认,声称他有两个孩子所以他不会做(猥亵女生的事),甚至还反过来在去了派出所两个小时后威胁女生称他有信仰所以希望中国人多做善事。

女生气愤的说“我在我自己生活的城市感到的不安全感谁来负责?被外籍踩在头上?”、“如果这样的垃圾还留在中国,我不罢休。”

而据最新的消息,该外国留学生所在的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发布的情况通告,称该校外国留学生在酒吧猥亵女生一事,学校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将根据公安机关最终处理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而据媒体的报道,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在回应媒体时称该事件发生在12月7日2时许,在一家酒吧门口,但“监控并不是很明显看到涉事留学生是否真正触摸到女生的屁股”,所以“公安机关对此事的定性,是摸了一下女生的屁股,未被定性为猥亵。”还称“学校也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且力度会更加严格。”

这就有点魔幻、有点太荒唐了!

因为既然警方已经认定该外国留学生摸了女生的屁股,那么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怎么还坚持说“监控并不是很明显看到涉事留学生是否真正触摸到女生的屁股”呢?难道是警方在办冤假错案么?是在冤枉该外国留学生么?而且难道摸女生屁股不是猥亵?那是什么?是“友善”么?

知名律师庄志明律师就直接指出:其实已经定性为猥亵了,不定猥亵怎么好拘留?未经同意摸屁股就是猥亵啊!

而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所谓的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力度更严格,这种说空话、放空炮、拖延战术也太过于明显了。

就想问一下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对于这种违反中国法律、侵犯中国女性的违法外国留学生,为什么还要留着不开除?

当然,我们还要问一句,对于这种在中国侵犯中国女性的违法外国人,为什么不驱逐出境呢?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所以,这个在中国侵犯中国女性的违法外国人不“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吗?必须要把他留在中国,给他继续侵犯中国女性的机会吗?

就如该被侵犯的女生所说的那样,难道在自己的地方还要被外籍踩在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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