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家中囤积上万条香烟遭举报

农村少枫 2024-09-03 15:28:11

湖北武汉一男子在家囤积上万条香烟,价值120多万元。邻居看不过眼举报,烟草局上门全部查处没收。男子不服,一纸诉状将烟草局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的一天,武汉市民小刘(化名)正在家里悠闲地抽着烟,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啊?”小刘不耐烦地问道。

“烟草局执法人员,请开门接受检查。”门外传来一个严肃的声音。

小刘顿时慌了神,心想:“完蛋了,我囤的那些烟该不会出事吧?”

原来,小刘平时喜欢囤积香烟,认为这样可以省钱。几年下来,他家里堆满了各种品牌的香烟,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俨然一个“烟草仓库”。

执法人员进屋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是要开烟草批发部吗?”一位执法人员忍不住说道。

经清点,小刘家中共囤积了10368条香烟,总价值高达1,284,605元。这个数量,已经远远超出了个人正常消费的范围。

“我这不是怕以后涨价嘛,趁便宜多囤点,省得以后买不起。”小刘辩解道。

执法人员无奈地摇摇头:“大哥,你这可不是小事。囤积这么多烟,已经触犯法律了。”

就这样,小刘囤积的所有香烟被烟草局当场查封并没收。看着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烟山”就这么没了,小刘心里那个气啊!

“凭什么不让我囤烟?这是我用血汗钱买的!”小刘愤怒地说。

于是,小刘一怒之下把烟草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被没收的香烟。

2.

法律分析

这个案子乍一看,好像是小刘的个人自由受到了侵犯。但仔细分析,会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1、香烟属于国家专卖商品,不能随意大量囤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这意味着,普通人是不能随意大量囤积香烟的。

2、囤积大量香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零售卷烟”。小刘虽然说这些烟是自己抽的,但囤积这么多,很难不让人怀疑他有倒卖的嫌疑。

3、烟草局的执法行为是合法的。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烟草局没收小刘囤积的香烟是完全合法的,甚至还对他网开一面,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小刘的起诉请求,并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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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04 20:38

    香烟又不是酒,可以放好多年,香烟一般放二三年就不错了,你说自己收藏抽,骗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