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冬日,一股无法言说的悲伤弥漫在向女士的家中。她的女儿朵朵刚刚过完18岁的生日,却收到了一封来自法院的传票。向女士无法理解,这一切为何会发生,她开始回忆起三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
朵朵,年仅15岁,是个天真活泼的女孩,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和明亮的大眼睛。她自从去年家里给她准备了一辆电动车后,每天都独自上下学。她时常想方设法省时间,因此不惧逆行,殊不知这样的冒险最终导致了一场意外。
向女士,朵朵的母亲,是个平易近人的女性。她一直将女儿朵朵视为生命的全部,尽力给予她最好的生活。然而,她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法院传票时,无法掩饰内心的焦虑和困惑。
吴女士,那位宝马车的车主,看起来文质彬彬,优雅大方。在事故发生后,她表示愿意承担修车费用,并让向女士安心。然而,现在的一切却让人看不透她到底有何居心。
情节发展:事故当天,朵朵骑着电动车逆行回家,却不料与一辆宝马车撞在了一起。吴女士下车查看情况后,得知朵朵才是高中生,表现出了一副宽容的态度,并主动承诺自己可以负担修车费用。双方没有争议,交警迅速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离开了现场。
向女士当时觉得事情非常顺利,一度认为遇到了好心人。她们甚至没有去交警部门拿回事故认定书,将这件事情放在了心底。然而,三年后的一张法院传票让向女士陷入深深的迷茫和焦虑。
大街上行人稀少,夜晚笼罩着一片黑暗和寂静。朵朵骑着电动车穿梭在街道上,冷风吹拂着她的脸庞。灯光昏暗的街道上没有太多的人情味,仿佛世界被冰雪封锁。
交警出现在事故现场,他严肃地戴着警徽,手里拿着一本册子。寒风呼啸,街道上空荡荡的,只有交警的声音在回荡,给整个夜晚增添了一份沉重和压抑。
吴女士和向女士在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了简短的对话。吴女士看着哭泣的朵朵,坦然地说:“我的车买了保险,不用担心修车费用。”向女士感激地点了点头,泪水止不住地流淌。
三年后,当向女士找吴女士寻找答案时,吴女士解释道:“我当时也是想着自己买了保险,不需要朵朵承担责任。但交警说,责任认定需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朵朵是逆行,需要负全责。”此时,吴女士的声音充满了无奈和纠结。
向女士接到法院传票,内心瞬间陷入了深深的痛苦和焦虑。她思考着三年前轻信吴女士的话,没有去交警部门拿回认定书的决定是否正确。她为自己的轻信后悔不已,对着法院的传票,她满腔的愤怒无处宣泄。
在电话采访中,吴女士描述了她当时的心情。她坦言自己希望按交警的说法办事,但保险公司的刁难让她无法摆脱。她叹息着说,当初没有想到保险公司会将责任推给朵朵,这让她深感愧疚和无奈。法律意见:
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行人应当在行人道上行走,如无行人道应尽量走在靠右侧的路段。朵朵逆行骑车,违反了道路交通规则。
2.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需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申请。
3. 吴女士可以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保险公司有义务根据合同进行理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 若针对保险公司的不正常行为和赔偿拖延,向女士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将保险公司起诉,并申请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其实很简单,宝马车主想着要冤大头保险公司出这一笔维修费,但是保险公司不想当冤大头出这笔费用,所以找交警了解前因后果后追加对方全责。
诚信在金钱面前,是句笑话。
民事赔偿追诉期三年,都过了还受理个p
车主已经放弃索赔且未授权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找个律师起诉保险公司敲诈就好
车主没要她赔偿,让保险赔了。但是保险不想放过捞钱的机会,因为事故定则是电动车全责,车主无责。
这个没毛病,宝马车主愿意承担全责,但是保险公司不愿意,一定要把责任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