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杰,被悬赏!

山东商报 2025-01-07 14:55:50

悬赏!

莱西市人民法院发布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欢迎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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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照片)

被执行人:沈杰,男,1983年5月14日生。

身份证号:370285198305142013

户籍地:山东省莱西市夏格庄镇夏格庄六村12号

未履行金额:106771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等

执行案号:(2023)鲁0285执4051号

执行依据:(2023)鲁02民再273号民事判决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沈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2民再27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沈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悬赏金或奖励金由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一方获得,对之后针对同一财产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不再予以奖励;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具有下列财产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财产线索为申请执行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执行人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提供的;

3、财产线索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的;

4、财产线索为被执行人自行申报的;

5、有关人员使用了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公告悬赏期限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止。如因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撤销申请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告知,本案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8506396251、0532-83109331、0532-83109333

联系人:方法官

举报人可直接到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地址:山东省莱西市黄海中路5号。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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