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喝醉了”“不也没发生啥吗?至于下这么重的手?”“罪不至死”
因为喝醉酒了,所以才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经常能看到人们用醉酒来为一些不良行为辩解。但醉酒了就能为所欲为,甚至是枉顾法律吗?显然不能,酒可不背这个锅,醉酒从来不是免责的理由——回顾 广西美女推倒性骚扰醉汉致其死亡,家属索赔87万,法院判了
事情经过
从2020年6月,到2022年1月,长达一年半的时间。潘女士都身陷在官司里脱不开身,但这并不是因为她干了什么错事,仅仅是因为她勇敢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潘女士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罗秀镇,2020年5月27日晚,她跟朋友王某去另一个朋友家里聚会。因为两个人住得比较近,大晚上的好互相照应,便一起回去。
其实在散席的时候,潘女士就看出王某喝多了,走路都有些踉踉跄跄的。但她当时没在意,想着自己扶他一下,两个人也能平安回去。却没想到危险来自于王某,王某酒精上头,又对潘女士的搀扶有些误会。竟然产生了歹心,多次强行对潘女士搂抱、亲吻,企图与之产生朋友之外的关系。潘女士并没有这个意向,自然是反抗并推开他。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之后的路程中,潘女士都不再搀扶王某。谁知反抗、推开、不再搀扶,都未能打消他的贼心,他再次强行搂抱。还准备脱裤子,潘女士又气又急,用的力也就大了些。直接将王某推倒在地,随后,王某昏迷不醒。
见状,潘女士没有弃之不理,而是找来人送他去卫生院治疗。然而伤情严重,2020年6月9日,王某死亡。医院出具了《疾病证明书》:王某颅脑损伤、脑疝、颅骨骨折等,经鉴定,王某符合跌倒头枕部着地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正当防卫
本来这件事是王某的错,但是由于他的死亡,潘女士成了加害者。早在2020年6月4日,王某昏迷期间,他的儿子小王就去派出所报了警。同日,潘女士前往派出所自首,随后因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立案调查。问题在于,潘女士的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在这起案件中,王某意图对潘女士行不轨之事,侵犯了潘女士的人格、尊严权利、性的自己决定权。潘女士推开他,是为了免受正在遭受的不法侵害,而她并不能预料到王某会因为自己的这一推死亡。抛却死亡后果来说,针对猥亵、侵害,这一推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以,接到象州县公安局的移交审查起诉后,象州县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书。
认为潘女士推开王某是本能,虽然造成了王某跌倒死亡的后果,但这个后果是潘女士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所以,潘女士的行为不是犯罪。事情到此并未结束,王某家属不服,向来宾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象州县检察院由此撤销了不起诉决定书,可事实摆在哪儿,怎么看也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2021年7月30日,象州县检察院再次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家属索赔
事情到这儿了结也就罢了,偏偏王某家属不甘心,刑事不行换民事。一纸状书把潘女士告上法庭,理由是潘女士拒不道歉和赔偿,要求潘女士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7万余元。父亲猥亵他人,儿子不感到羞耻,还堂而皇之的将被猥亵者告上法庭。这简直是震碎人三观,令人难以理解。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潘女士并非没道歉、赔偿,其实是王家人不肯接受。
王某住院的医疗费4.5万元,她代付1万元,这1万元并未让王家人还。不仅如此,潘女士还表示可以再给5万元,只希望尽快结束这场闹剧。无奈潘女士想花钱买太平,王家人却不肯答应,嫌5万元太少。他们以为,谁受伤谁有理,自家有人死了那就是自家有理。却不想这一招没用,法院审理后同样认定潘女士是正当防卫,主观上没有伤害王某的故意。
其行为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且在王某跌倒后及时救助,没有构成防卫过当。王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说醉酒就可以强行对潘女士实施性骚扰行为。驳回了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法律应该是公平正义的,不能说谁受伤谁闹谁就有理。民事一审判决后,当事双方接受了判决结果,王某结束也没有再提出上诉。
而这起案件曝光后,也是引起了舆论热议:“酒后乱性失德,倒地身亡承果。”“醉酒绝不是性骚扰的借口。”
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