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高考作文题目出炉了。
大家都很关注,因为这道题不像数理化的压轴题,大家多少都会一点。
全国甲卷里面给乐一段红楼的材料,作文材料里提到一句不同的艺术效果,这确实是不同的艺术效果吗?三个亭名,有可能存在其不同的艺术效果,但这句话放在这里实在太过违心。
“翼然”这个名字,谁起的,有人,连名都没提;第二个名字“泄玉”,谁起的,贾政,显然没什么墨水,还只提了一个泄字;至于“沁芳”,谁起的,在红楼人设里本身就很有文采的宝玉公子起的!
这是不同的艺术效果吗?这不是。
就像塞纳河上的光影与我家小河边上的路灯的差别,高下分明,档次就不一样,本身就没法比较,所有的设计师也只会默认塞纳河上的光影更具艺术性,所有的读者只会默认“沁芳”这个名字好。
层次一定是分明的,甚至不需要讨论。所以你让高考生们如何下笔去论证不同的艺术效果?
先要承认不同的艺术性存在,才有不同的艺术性可能。直接移用,借鉴化用,根据情境独创,这是层次分明的三种存在,而非不同的艺术性存在。
搞红学的多了,事儿就多了,越搞越不明白的也多了。
要讨论不同的艺术效果,都不是跟搞红学的杠,而是要跟曹公杠,出题者不至于抛出这么大的一个题目来,材料引导考生讨论的还是独创性。
那么“沁芳”好在哪里?材料里写的很明白,好在根据情境独创!直接移用,借鉴化用,层次上,自然不如根据情境独创。
可是事实上呢,宝玉公子前一句“雕今不如刻古”,取了个“曲径通幽处”,其实也就没多少脚程的事情。
所以独创性……真不是曹公觉得“沁芳”好的原因。
无论沁芳二字如何好,也定然不是好在独创两个字。
要说好在独创,那就是在瞎扯。
可以想见,这一年的高考甲卷,引导了数百万的考生去瞎扯。
那么,灯光设计需要独创性吗?
随着时代发展与技术进步,灯光不仅作为一种传递光芒与温暖的媒介,更成为了灯光设计师手中的“画笔”。
设计师运用光的颜色、亮度、温度等多重属性,契合声音、材料、情感等要素,与观者进行“交流”,表达自己的创意及想法,光是会被环境、人文、氛围所影响,而光也同步影响到环境、人文、氛围,想不独创都难。
灯光设计第一重要的不是独创性,而是让灯光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策略与思路,是照顾人与世界的需求点。
根据情境进行独创性的灯光表达,当然很好;在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如果移用可以让你的灯光更有温度,未尝不可一试,同样的,如果借鉴能够满足你灯光世界里的情感表达,也许一样可以给人们带来舒适的生活体验。
最重要的是,掌握更多的灯光知识,提升对灯光的理解,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因需求制宜,充分意识到光线的重要性并合理利用,使空间设计更具表现力。才是灯光设计者的永恒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