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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真的是丢人丢大了!故事的起因是国内某手机大厂去香港招聘员工,但是他提到的要求让本地招聘企业非常的惊讶。
第1步就拿出了年龄限制,35岁以上的不要。
然后招聘的人也就震惊了,他说招的也不是产品开发类型的,不是需要和年轻人有共鸣的。
接下来的要求对于人家来说更过分,因为他给的不是永久性的合同,他给的是一个两年一签的短期合同。
因为香港很少有短期合同,基本都是长期可以干终身的合同。
本来猎头公司已经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人家也有意向,但是一听说35岁以上不要,而且给的还是短期合同。
后面说,你这么大的公司不应该把心思放在规避自己的风险。规避员工的成本,你不如把这个心思用在自己的产品上。
香港人到60岁,都可以找到永久合同,而且有一篇新闻说是美心的一个会计经理已经103岁了,但是依旧没有裁员。
其实我感觉越大的企业应该把心思放在产品的开发上,然后还有公司的发展上,这段事情也证明我们国家的企业文化价值传播任重而道远,业主和买方是共生关系,不应该做到相互防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