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陈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人民法院报 2025-04-23 10:17:06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陈曦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25〕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陈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张军

2025年4月22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见习编辑:孙林林|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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