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可以享受带薪休息的假期。但是对于连续工作满1年,公司和劳动者有不同的理解,劳动者认为其在其他单位工作满一年,入职新单位可以休当年的年休假;但是公司认为,只有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享受年休假,并且也是这样实施的,那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经典案例
甲自2007年开始工作,2019年4月27日从原单位离职,2019年4月28日入职A公司,担任工程师。2021年5月8日,A公司因疫情要求员工待岗。
甲不愿待岗,故于2021年6月8日向A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2019、2020、2021年共计20天未休年休假工资等。A公司表示2019年甲未在公司工作连续满一年,不享受年休假,2020年的年休假已经已和春节假期一起休完,2021年还未满一年所以不享受年休假。双方协商无果,甲提起仲裁,仲裁未支持甲,甲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对于年休假,甲在入职A公司之前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其符合法律规定的享受2019年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因甲的年休假为每年10天,截至2021年6月8日,甲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应休带薪年假6天、10天、4天。A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安排甲休了年假,故应按甲日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未休的20天年休假工资。
风险提示
劳动者在入职公司之前曾经有“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工作经历,那么入职后即享受带薪年休假,公司不能将连续工作满一年认为是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能享受年休假,否则员工离职起诉的,公司要将员工未休年休假折抵成工资支付给劳动者,且是按日工资收入的300%进行折抵。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应如何正确对待劳动者的年休假,以避免赔偿的风险呢?我们建议:
1、劳动者入职前连续工作满一年入职后可享受年休假
劳动者在同一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或者在不同公司工作,但各段工作经历之间有连续的且连续计算满一年的,入职后才可以享受年休假。此时,公司可要求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辞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档案材料等证明其之前工作的连续性。
2、公司可集中安排劳动者的年休假
公司可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集中安排年休假。可以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是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公司的经营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可以跨一个年度。
3、无法安排劳动者休年假的需折抵工资
如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但是公司应当按照该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工资。公司不能既不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又不折抵年休假工资,否则会被劳动部门责令支付,还可能会按照年休假工资的数额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年休假相关问题,还可阅读《企业安排员工集中休年假,员工可以拒绝吗?》【劳动法研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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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盈科公司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