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把大鹏小友气得不轻,最后还拨打了110,解决问题后给我在电话里诉说了半天。
大鹏是我在市里居住时的邻居,为人仗义,我搬回小康楼后,市里的房子就委托他代为管理。

一年前来了3个年轻的外省女孩(隐去具体省份,以免有地域歧视之嫌)租房子,现已到期。大鹏昨天去办理交房事宜。
房中仅有两个女孩在等,还有一位保洁工正在打扫卫生。女孩要住房押金,大鹏便先检查一下房水电事宜。一看主卧室门被踢了个大洞,女孩却百般抵赖,最后才不得不承认。又问了他们欠缴物业费,让其缴上后再结账。
说起住房押金,大鹏说你把我写的收据拿来,回答说找不到了。那你写个收据,却回答说不写,我还能再问你要钱吗?

就这样说着说着吵了起来,最后拨打了110,民警来后两女孩反说是大鹏高声吵闹。这时连一旁做保洁的女工都看不下去了,插话到:人家这个大哥来半个多小时了,我只听着是你们吵乎的。
最后在民警的见证下,他们缴清了该交的费用,交钥匙走人了。……
大鹏对我说:叔,看来以后房子还不能租给外省的。我笑了:哪儿的人都有讲理的,也有不讲理的。以后有租房客我们先聊聊,看看如果是不平乎(即不讲理)的人,坚决不租给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