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随艺动
物业公司要一楼的业主交电梯费,业主说自己一家人住一楼也不用电梯,为什么还要我交电梯费?说法是什么?理由是什么?事实根据又是什么?业主坚决不交电梯费。
网友也都说不合理,不复合实际,法规要人性化,希望法规修改。
山东青岛黄女士想买房子,就向朋友们打听哪里的房产公司信誉高、房子质量好?
朋友就介绍黄女士在青岛一小区买房子好,她就采纳了朋友的好意,在青岛小区打算买一套商品房。
黄女士在看房时,由于她不想住楼上,就买了一楼的一套房子。
她搬进来住了几个月后,也交了几个月的管理费,但她一直没有看收费清单,就直接交了管理费。
忽然有一次,她看见了物业公司出具的收费清单上有电梯费,她立刻觉得这太不合情理了!
我们一家人住在一楼,也不使用电梯,也不去楼上,为什么还要我缴电梯费?以后电梯坏了,是不是还要我出维修费呢?这太不合理了!太不公平了!
后来黄女士就不再缴电梯费了,只缴其他的管理费,她对其他的缴费没有怨言,也按时缴纳,但就是不缴电梯费。
物业公司来收管理费,无论怎么和黄女士交谈电梯费,黄女士就说:“我住一楼没用电梯,为什么要我缴电梯费?”她坚持不缴电梯费。
物业公司就把黄女士起诉上了法庭,也请来律师解决这一件事。
黄女士在法庭上也是这么说:“我住在一楼,从来都不使用电梯的,所以我不应该出这笔费用。以后电梯坏了,我也不应该出电梯维修费!”
黄女士这次在法庭上还表示,物业公司要求我缴电梯费,理由是什么?说法是什么?事实根据又是什么?
对此,物业公司和法庭,都向黄女士作出了法律依据性地回答: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而且该条款同时还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也就是说,不管黄女士住几楼,用电梯也可以,不用电梯也可以,都是业主的自由权利。
但不能因为自己放弃不用电梯、没用电梯、用不上电梯为理由,不缴纳电梯费。
如果黄女士卖房子,该项权利与义务也将一并转让购买者。
最终法院判决:黄女士需支付欠下的电梯费3000余元,而且还要支付违约金以及案件受理费!
此事引起了热议,有的网友说,一楼电梯费不用交,按理说,应该给一楼住户,噪音费,卫生费,上班下班,等电梯的人,吵吵吵,多大噪音啊!还给一层住户收电梯费,物业的脑子呢?人家又不乘电梯,讲理吗?
也有网友说,前几个月法官判决同样情况的一住户免缴,这次判决则是必须缴。看样子一楼电梯费该不该缴,与规定无关,与法官有关!
还有网友气得直接说:叫一楼业主天天不分时间坐电梯,最主要的事,上下班和中午,把电梯每一层都按一下,没事就到电梯中坐着上下玩,来回坐就行,叫电梯不要停,因为我花钱了就得坐,要是不坐我白花冤枉钱,只要有空天天如此。
当然他说的是气话,可不能真的无事去乘电梯玩啊,这是不对的!
根据我的了解,有的地方是按楼层收电梯费的,楼层越高,缴纳的电梯费也就越多。
也有的小区是各楼层分摊电梯费的,无论是什么楼层,收取的电梯费都同样的,有的小区一楼不收取电梯费的,由楼上的业主分摊,也不为这点小事吵闹的。
还有的是按照每家业主的人口数来收电梯费的,人口数量越多电梯费就越多。
电梯费包含很多方面,即包含电梯的安装费,又包含电梯的日常保养费,还包含电梯的电费,这个费用一般都是由小区的物业公司来收取的。
住一楼的业主面对电梯这么多的费用难免觉得委屈,小区物业也可对一楼的电梯费用酌情收费,少收一些也未尝不可!
根据网友的反应,大多数都反对一楼交电梯费,都希望法规修改修改!
对于此事,你是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