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想要一个尊重有多难!
云南不买5万手镯被赶下车事件,一家5口就只想要一个尊重而已,他们不需要惩罚导游,不需要赔偿,只想要一个公平,一个尊重,一句道歉而已。
视频加载中...但,马上十天过去了,导游始终不道歉,就连文旅局发的通告也含糊不清,不承认强制购物,不承认将人赶下车,这就是背刺一家五口了!
或许有人觉得不管如何,导游也被罚了款,那么拧巴干什么!
但事儿不是这样的事儿!就像一孩子被另一孩子欺负了,他不想要欺负回去,也不想要补偿,只想要对方承认错误,真诚道个歉而已!
可连劝架的大人也是拎不清的,一则通告含含糊糊,不承认一家五口受了委屈,还引得网友们怀疑这五口的居心。
给人一种错觉,好像这一家五口无理取闹,好像他们是有错的一方。
这口气谁能忍,但忍不了也没办法,文旅既不想承认存在的问题,也不舍得砸了涉事导游的碗,事情就这样了!
纠结了这么多天,这一家五口也终于放弃了,当事人最新发声,感谢了帮助过他们的人,夸赞了云南的风景,疑似无奈妥协。
当事人最新发声曹先生2月20日发视频,感谢了为他们发声的人,他表示,因为有人为他们一家发声,所以事件才会被关注。
另外曹先生也提出质疑,为何文旅都卷成这样了,还会有类似他们一家的事情发生?他认为是利益链和潜规则的存在。
但最后曹先生也说云南很美,百姓热情,该去去该玩玩。
整个视频满是对事件的无奈,同时也有一种无能为力,但从言语间能听出来,他们一家准备对该事件告别了,毕竟生活还要继续。
谁也不能活在一件事当中。
但回顾整个事件,这一家五口是善良的,曾一再妥协。中国有句古话叫“人善被人欺”、“专挑软柿子捏”,在这一家五口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他们的善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当第一次导游找借口要把他们赶下车时,他们报了警,警方调解以后,一家五口立马不计较了,接着跟团走。
可直到到达目的地,导游第二次赶人,以需要换车为由,唯独让这一家五口去乘别的车,这一家五口又信了,还真去乘别的车,后来才发现导游是找借口赶他们下车。
第二次善体现在不牵连无辜的人。
不买5万元手镯被赶下车登上热搜后,评论区指责声一片,纷纷指向文旅和旅行社。
这时候这一家五口的善良不容许他们沉默,于是他们赶忙发声,说文旅和旅行社态度都很好。
第三次是对导游的善。
事情最开始发生时,旅行社也有介入,当时视频中当事人明确的表示,不想搞到导游被罚,只希望导游道歉就可以。
但道歉没等来,对方说导游太忙了,还得带团,于是这一家五口说视频道歉也可以。
结果左等右等,视频道歉也没有。
第四次善是签署协议。
协议签的是对旅行社没有不满,对文旅没有不满,只要导游道歉就同意下架视频。
让导游道歉或许是他们太天真了,但有人不断举报他们的视频,视频在举报中不断被下架。
这也就是百口莫辩!
第五次善是当事人的最新发声。
有一段时间,当事人田女士和曹先生遭受过很多攻击,田老师称很多Ip为云南的网友质疑他们收了赔偿,又质疑他们在购物店故意找事。
为此田女士还专门发视频进行澄清。
尽管这样,直到最后,他们都在说当地人很热情,风景很美。
他们一家五口是多少普通人的缩影,拧巴着,拒绝被欺负,追求公平和尊重,却也不愿意拿钱了事,去占便宜。
同时当事人也反击过,但并没有什么用。通告出来后,对于通告中说的没有强制购物的说法,田女士表示了不认可,她晒出来旅游时签订的协议。
认为通告这样说是源于协议中的话:“同意在自愿不强迫的情况下了解及购买相关产品。”
但她这条视频也被下架了!
后来还有人拿钱要与他们私了,被曹先生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如果拿了钱,他们坚持这么久要道歉,还有什么意义?而且多次被举报视频,已经很让人恼火了。
再拿钱接受和解,怎么着都有些憋屈。
但不管整件事件有多曲折和离谱,到如今当事人也不再纠结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个人认为公道自在人心,曹先生有句话说的好,为何文旅界都如此卷了,还会有类似他们这样的事情发生。
或许这就是得天独厚,有恃无恐吧!云南的风景好,不担心没游客;导游也不担心做错事,丢了工作。
云南文旅真应该向胖东来学习一下管理,不管是发生什么样负面的报道,胖东来从来没有回避过问题,都是直面问题去解决,然后还要感谢提问题的人。
记得之前有一个胖东来员工与顾客争执的事件,胖东来认真分析过事件后,认为顾客也有原因,所以赔偿了顾客五百元,但给自己的员工发了五千的安慰金。
但胖东来也不是完全的无脑护短,出了尝面条事件后,选择果断开除涉事女员工,直到全网求情,才更改了处罚决定。
但不管哪次事件后,胖东来都会有整个公司的整改方案,去解决问题。在他们针对尝面条事件出的12页方案下面,很多网友直呼:建议云南文旅全文背诵。
最后,作为普通人还是不要那么拧巴了,毕竟什么事不可能完全如愿,允许生活的不美好,接受适当的小插曲。
有时候输只是表面上的,事情闹这么大,对方也没落到好,差不多行了,放弃吧!
另外云南风景确实很美,人民也很热情,但希望负面事件少一些。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