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不知道,我大山东竟然出产钻石!
而且,中国至今为止发现的最大的和第二大的钻石,都是山东的老百姓捡——到——的,最大的被称为“金鸡钻石”,重281.25克拉,第二大的是“常林钻石”,重158.78克拉,都出自山东临沂郯城县,而且两块钻石出产地都是同一个地方,挨着的两个村。
根据县志记载,这个地方产钻石,而且以前老百姓经常捡到钻石,但是都是些小石子或者是米粒大小的。
可是时至今日,小米粒大小的也见不到了,只恨自己生不逢时呀。
可是,捡到钻石也不都是好事,也有人因为这事吃上了官司。
1994年,同样是郯城县,和两颗大钻石挨着的村子不到三里地的小塘村,魏振芳当时正在地里种棉花,中间喝水休息的时候她捡到一块黄色的小石头,大小跟大块冰糖似的,她没在意只是觉得比较好看,休息够了就把它放下接着干活去了。
可是过了会阳光转换了方向,突然觉得有东西非常刺眼,像是什么东西在折射阳光,魏振芳沿着光线找过去,竟然是她放在一旁的那块石头。
她干完活带着石头回家,找老公陈怀明看,可是老公也不知道是什么,就找专门的鉴定机构去看,结果这竟然是钻石,而且重量有34.69克拉,价值几十万。
这下两人可高兴坏了,这可是1994年啊,有几家人家有这么多钱呀。
夫妻俩回到家后,他们捡到钻石的消息很快传了出去,有很多人上门观看,还有很多人出价想要收购。
他们俩没什么见识,就和自己的弟弟陈怀斌和叔叔陈志俊一同讨论,弟弟当过兵,叔叔见多识广,他们一起讨论要找一个实力雄厚的买家,这样可以多卖些钱。
后来有一个有外地口音的人找上门来,他自称是大亚金刚石开发公司的业务代表,希望陈怀明夫妇能够把钻石卖给他们。
这外面来的人,肯定不能轻易相信,陈怀明让弟弟去打听这个公司的消息,一打听就更决定不能和他们合作,因为这个公司是在魏振芳捡到钻石之后才注册的,公司也没几个人,老板还是外地人,这一看就目的不纯。
仔细思量之后,他们把钻石卖给了当时的国营企业701矿金刚石工具厂,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非常顺利完成了这次买卖。
最终,陈怀明夫妇拿到了27万人民币。
两人拿到这笔钱可是非常开心,一晚上开心的没睡着觉,一直在思索拿着这笔钱干点什么,是盖房子还是去做小生意。
第二天上午两口子还宴请了弟弟和叔叔一家,大家一起开心开心。
可是到了下午,他们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大亚公司把他们夫妇给告了。
这可让他们二人是一头雾水,他们只是没有卖给他们,怎么会违法呢?
到了法庭他们才知道,原来大亚公司为了促成这笔交易,偷偷给陈怀明的叔叔陈志俊送了一万块钱,希望买通叔叔,让叔叔劝说陈怀明他们,并且私下达成了口头协议。
可是叔叔最终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可以说是光拿钱不办事。
摊上这样的亲戚,也是够让人无语的了。
更没想到的是,县政府也把他们告了,认为这块钻石是国家矿产,不能私下买卖,陈怀明夫妇和701矿金刚石工具厂都涉嫌违法,27万被冻结了,工厂厂长被拘留了。
这可真是让人没想到,一下子喜剧变悲剧了。
后来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大亚的一万块被退回,27万也被退回,钻石上交,厂长无罪,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县政府也上交了诉讼费,可以说是所有的事情都回到了起点。
可是陈家夫妇的心里不能回到起点。
他们后来又进行了上诉,可是被维持原判,钻石还是上交给了国家,只是这次县政府给了他们三万块的补贴,还对701的厂长进行了道歉。
不过魏振芳因此大病一场,眼看着到手的鸭子飞了,这滋味儿可真是太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