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刑事案件:陈尚德家贫卖妻,其妻断然拒绝惨遭勒死

历史智 2024-07-08 21:40:44

清朝嘉庆十二年,江苏人陈尚德因家庭贫穷,衣食全无,找到中间人刘标,想让其帮忙找一个雇主,帮别人干活赚些钱以维持生计。

刘标有自己的小心思,给刘氏找雇主自己没有什么好处捞,如果将刘氏卖了,自己就能赚一笔。主意已定,刘标极力怂恿陈尚德将妻子卖给自己,生活就会有很大改善。

陈尚德财迷心窍,竟然应允。两人商量好了身价,陈尚德愿意将妻子交给刘标,听其嫁留。

陈回家后谎称已找到雇主,骗李氏来到刘标家。刘标对李氏说你丈夫把你卖给了我,李氏愤怒异常,断然拒绝,叫喊着要去县衙告状,告刘标拐卖人口,当即夺门而出。

陈尚德和刘标在后面急追,他二人害怕告官后必然受罚,顿时起了杀机,二人合力将刘氏勒死。

江苏巡抚认为:1、陈尚德勒死妻子李氏一案。查丈夫陈尚德想卖妻,已经商量好身价,卖给了刘标,恩义已绝。后来将其杀死,自应以凡人科断。

2、因为丈夫被人怂恿,才有卖妻的意思,虽然议定了身价,却未收钱,其妻一听嫁卖情由,立即拒绝。虽然卖妻已经议定,而身份尚未接受,也没有找到后夫,其夫妻名分犹存,并未恩断义绝,即同凡论。

刑部:该犯陈尚德卖妻,事尚未成,也未接受财礼,没有找到后夫,亦未交给刘标。

该犯情虽可恶,而夫妻名分尚存,理应以夫故杀妻科断。至李氏身死,并非因调戏强奸所致,也不能向朝廷为李氏申请贞洁烈女。该省将陈尚德依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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