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讨薪无人闻,一根萝卜天下知」的萝卜大叔一审败诉的可能性非常高

六欲七情 2024-10-07 13:43:07

今年年初的时候,萝卜大叔在火车上吃萝卜的视频火遍全网,起因是被摄影博主“雾都的娃”发到网上,十年的“讨薪”,艰难的维权路,火车上为了省钱,饿了就从袋子里掏出一个白萝卜解决,大众的同理心,引发剧烈反响,小编也一直关注这件事的后续发展,有大V李叔凡律师和宋波律师团队免费帮助萝卜大叔维权,似乎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其实说是“讨薪”并不准确,萝卜大叔算是包工头,这是一个讨要工程款的民事纠纷案件,并不是什么劳动纠纷。9月18日,萝卜大叔的案子终于在西藏丁青县人民法院开庭了,网上有公开的庭审记录,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时长接近5个小时,非常的长,但是能够学到很多东西。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第一次需要注册账号,搜案号:(2024)藏0324民初281号,就出来了!从最右边的播放量也能看出这个案子的热度有多高了,只有它有10w+的观看量,很多人都在等待结果(折日宣判,不会太久)。

我不是专业的律师,这个案子我也不去分析了,省的被说是班门弄斧,但是从整个庭审记录视频来看,个人认为萝卜大叔一审胜诉的概率非常渺茫,对方辩护律师团拿出了很多“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证据”,直接打了萝卜大叔这边一个措手不及,庭审完毕,一向温和的萝卜大叔出来的一句话“当时我都想发火了”更是显得准备不足,这场官司打赢的概率很低,这个事其实说白了就是萝卜大叔被合伙人坑了。(陆小梨接的工程,陆小梨签的完工单,钱也是打到了她那里,但她不给萝卜大叔钱,而萝卜大叔却主要起诉了开发商。)

我也不说其他的了,什么正义、善良、寒了广大老百姓的心之类煽情的话,没有用,社会舆论解决不了现实问题!何况法律也不是保护某一个人的~合伙生意就是坑最多的,随便问问周边亲朋好友,吃过亏的太多了,很少有善终的,初期-同心同德,中期-同床异梦,后期-同室操戈,最后-同归于尽。奉劝一句,合伙生意能不碰就别碰吧,别讲亲情友情,别傻不拉几的个人垫资,一切都要有规章制度!不行找个律师问问风险再决定吧,别脑子一热就被忽悠了!

突然想起了罗翔老师的一段话:我们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虽然很多法律人总是对自己的职业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我们总是想用法律去解决一切问题,但是这本身就是一种狂妄。我们永远不要在自己所看重的事情上投入不切实际的期待,附加不着边际的价值,所以法律从来不是万能的,它也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灵丹。社会问题需要很多东西的解决,需要道德、良心、很多很多其他的一些东西,法律只是一种最后的手段,只是一种维护秩序的外在力量。

小结: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忙着去生,一种忙着去死;病只有两种,一种没必要治,一种治不了。(感慨一下,希望一审结局完美,我的猜测错误,世间的恶那么多,我们应该更大限度的保持善良,莫让良心喂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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