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收治,给特困精神障碍患者更多关怀|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5 2025-01-23 06:30:48
加大对特困精神障碍患者公共救治力度,是提升“民政温度”的应有之义。 ▲ 资料图: 特困精神障碍患者,是社会最需要救助的群体之一。 图/IC photo 文 | 吴振 1月22日,民政部举行了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解读了民政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办法》主要是规范民政部门设立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众所周知,精神病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易反复,不仅容易出现“一人失智、全家失衡”的现象,还可能增加社会安全风险。因此,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公共救治,尤其是对特困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照料,给他们更多关怀,有着突出的社会意义。 比如,此次《办法》明确“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应当收治照料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这进一步确认和强调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对特困精神障碍患者的兜底保障职责,让特困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看到希望,真正“一个都不少”地获得“医”靠和帮助。 在保障法定收治对象应收尽收的前提下,《办法》还明确,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优先收治流浪乞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这预示着,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公共救助面还将进一步扩大。 增加对特定群体的救治服务,建立在更大的公共投入的基础之上。2024年9月,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指出,目前正着力推动地级市和需求较大的县补齐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空白点”。 此次《办法》也明确,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应当纳入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床位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规模、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合理设置等,以保障特殊群体的兜底服务需要。 可见,要把《办法》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对需要救助的特困精神障碍患者“应收尽收”,依然有赖于各方根据实际需求加大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力度。《办法》还专门提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依规使用资金,不得挪用、截留各类经费。 另外,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救治的质量。此次《办法》明确,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同时,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性别、年龄、病情及躯体健康等情况分区管理。如可以根据实际,设置老年病、智力障碍、孤独症治疗和康复等特色科室。 这一方面有助于更好保障被救助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增进社会对于此类机构认同度和放心度;另一方面,高质量的救治,也利于此类患者更好康复和融入社会。 特困精神障碍患者,是社会最需要救助的群体之一,加大对他们的公共救治力度并不断提高相应的服务质量,是提升“民政温度” 、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对这样的善政,必须落实落细。 撰稿 / 吴振(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刘越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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