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赋分制的公平性探讨》

诗词星存 2024-07-01 14:32:14

高考赋分制的政策依据主要是为了在新高考模式下,解决考生选考科目不同、各科目试题难度差异等导致的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以保证高考的公平性。

新高考模式下,考生选择参加高考的科目有所不同,不同学科之间的试题内容、形式、难度、考查角度等也存在差异。如果将各科目原始成绩简单相加,会造成学科之间的不公平、不公正。

例如,化学试卷难度较大,地理试卷相对简单,那么考地理的考生整体分数可能普遍比考化学的考生高,这对于选择考化学的考生来说是不公平的。

而赋分制通过对考生的卷面成绩进行等级划分,再依据考生卷面成绩排名所在的等级区间,赋予其对应等级的分数。这样可以有效克服由于考生群体不同、试卷难度不同带来的影响,使不同科目具有可比性,不再单纯以原始分数为评判标准,而是以单科成绩在总排名中的名次为标准。

具体来说,以实行“3+1+2”模式的新高考方案为例(“3”指语文、数学、外语,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1”指物理或历史,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2”指考生从化学、生物、地理和政治四门科目中选两门,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每科原始成绩为100分,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依然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将各科目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再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依照转换公式,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的人数。

这种赋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高考的公平性,使得不同选考科目的考生成绩能够在同一标准下进行比较和评价。同时,也有助于高校更全面、客观地选拔人才。不同省份的具体赋分制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总体原则和目的是相似的。

高考赋分制自实施以来,一直备受争议。有人认为它存在不合理性,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水平。

新高考模式下的赋分制,旨在解决不同学科之间的难度差异以及考生选科组合多样性带来的公平性问题。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暴露出一些弊端。

首先,赋分制可能导致学生的原始分数与最终赋分后的成绩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原始分差一分的学生,赋分后可能相差数分,这对于成绩处于中间层次的学生影响较大,他们的努力和真实水平可能无法得到准确体现。

其次,学科难度和报考人数的差异,使得赋分的偶然性增加。一些难度较大的学科,可能只有学霸敢于选择,导致竞争激烈,而其他学生为避免赋分吃亏则不敢涉足;而相对容易的学科,报考人数众多,赋分的区分度可能降低。这样一来,学生的选择并非完全基于自身的兴趣和优势,而是受到赋分因素的干扰。

再者,尽管赋分制是按照考生的相对排名进行换算,但并不能完全消除学科差异带来的影响。不同学科的学习内容、考试方式和评分标准各异,简单地通过赋分来等同对待,可能无法全面衡量学生在各个学科上的真实能力。

然而,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赋分制的意义。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同学科考试难度不同的问题,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了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

要解决赋分制目前存在的问题,或许可以进一步优化赋分的计算方式和等级划分,更加精细地考虑各学科的特点和差异。同时,教育部门在命题时应尽量保持各学科试卷难度的相对稳定,减少因难度波动导致的赋分不公平。

此外,学生和家长也需要更理性地看待赋分制。在选科时,除了考虑学科难度和赋分因素外,更应关注学生自身的兴趣、特长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毕竟,高考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的培养才是更为重要的。

总之,高考赋分制的合理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我们既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也要重视其存在的问题,通过多方努力,寻求更加公平、科学的高考评价方式,为学生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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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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