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男方因强奸罪获刑三年。案件始于2022年5月,男女双方按农村习俗订婚,男方支付10万元彩礼并签订婚约协议。女方指控男方在订婚后强行发生性关系,而男方坚称双方自愿。一审判决后,男方家属以“女方处女膜完好”“婚约协议存在胁迫”为由上诉,但二审仍认定“违背妇女意志”的核心事实成立。
此案从地方纠纷演变为全国性舆情事件,折射出传统婚俗与现代法治的剧烈碰撞,更暴露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深层焦虑。
二、舆情为何一边倒支持男方?社会情绪背后的集体叩问案件引发舆论海啸,超八成网民为男方鸣冤。这种“反常”现象背后,是多重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
彩礼与婚约的信任危机:女方被指因“房产加名未兑现”而反目,网民将案件解读为“彩礼诈骗2.0”,折射出对婚姻物质化的愤怒;
性同意认定的认知鸿沟:审判长“处女膜完好≠未发生性行为”的医学解释,与大众朴素认知形成断层,加剧对证据链的质疑;
司法公信力的地方性困境:男方家属控诉“仅凭女方口供定罪”,触碰公众对“熟人社会司法偏袒”的敏感神经。
这场舆论风暴的本质,是民众对“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双重失焦的集体宣泄。男方母亲更是愤怒的表达,如果儿子被判有罪,那么全中国男人都是强奸犯。这位母亲说的话虽然偏激,可是要按照本案中传递给公众的信息,男人们的确要“人人自危”了。别说订婚,就算结婚领过证后,女人但凡使坏,就能以强奸罪的罪名把男人送进去。
律师反复强调“订婚无法律效力”,却被部分网民斥为“脱离实际”。这场争论暴露三大现实:
法律与民俗的撕裂:在农村,订婚往往意味着事实婚姻关系的开始,但法律仅承认登记结婚;
婚内强奸认定的复杂性:即便已婚,违背意愿的性行为仍可能构成强奸,这与订婚与否无直接关联;
契约精神的崩塌:婚约协议中“强行发生关系退彩礼”条款,被异化为“性交易合同”,凸显婚姻契约化的畸形趋势。
法律工作者强调“订婚非结婚”,并非为司法背书,而是试图厘清“自愿性行为”与“法律关系”的边界。
四、法律事实VS舆论事实:当证据链遭遇信任链断裂法庭依据女方伤痕鉴定、通话记录、婚约协议等证据认定强奸,但公众更愿相信“处女膜完好=未发生关系”的民间经验。这种认知冲突揭示:
证据科学的传播困境:医学共识“处女膜形态存在个体差异”未被大众理解,演变为“司法黑箱”猜想;
司法说理的透明度缺失:判决书未详细释明“暴力胁迫”的具体证据,导致合理怀疑滋生;
性别对立的舆论陷阱:部分极端言论将案件简化为“男性原罪”,反而模糊了事实焦点。
当法律事实无法穿透舆论滤镜时,司法的社会教育功能已然失效。
本案二审维持原判后,网民疾呼“异地再审”。这种诉求直指中国司法的结构性难题:
司法地方化痼疾:基层法院易受人情网络影响,跨区域管辖能切断潜在干扰;
重大舆情案件处理机制空白:现行法律未规定“舆论发酵自动触发异地审理”,导致公信力自救滞后;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职能局限:现有机制难以覆盖大量基层敏感案件。
建立“全国性舆情案件异地管辖清单”,或许是重建司法信任的关键切口。
六、案件启示:婚恋关系中的法律雷区与人性困局此案为全社会敲响三重警钟:
婚约不是性行为的免责金牌:任何关系中的性同意都需即时、明确;
彩礼协议的伦理风险:将物质条件与人身权利挂钩的契约,可能沦为刑事证据;
证据意识决定命运:从聊天记录到伤痕留存,现代人必须学会“用证据自保”。
而更深层的叩问在于:当婚姻沦为一场彼此提防的“合规游戏”,我们是否正在杀死婚姻本身?最后要提醒广大男同胞们一句:“神女有风险,楚王需谨慎!”
能判罪的,只是不能按强奸既遂判。
女人比较矜持,还爱说反话,如果不当真就是强奸,如果当真那就断子绝孙。
在法院里吼没有用,应该在大会全会上吼
她不知道法律有一条叫婚内强奸吗
培养出一个强奸犯的伟大妈妈。辛苦了,为社会培养一个罪犯。诸位认为大同案中未犯罪的男士们,把你家女儿免费嫁给男方才是真认同,否则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