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房产证上加名也可能无法分到房产”话题登上热搜,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2025年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这一被称为“史上最硬核”的婚姻法修订,从房产分割到家务劳动价值认定,全面重塑了婚姻中的财产与责任规则。
一、房产归属:父母出资购房不再“加名即分”
新规明确,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的出资归属,以“实际出资”为核心判定标准。-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若无明确赠与合同约定,即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仍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如共同生活年限、子女抚养贡献等)。- 双方父母部分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但补偿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出资比例,需结合婚姻存续时间、过错责任等综合判定。案例:杭州某案件中,男方父母出资600万购房,虽登记在儿媳名下,但因无赠与协议,法院最终将房产判归男方,女方仅获补偿。
二、家务劳动价值获认可,全职主妇补偿无上限
新规首次突破性提出“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全职主妇(夫)可依据家庭贡献主张补偿。补偿金额不再限定5万元,而是参考当地居民收入及家庭实际承受能力,显著提升对隐形付出的认可。案例:深圳一名全职主妇离婚时,因多年承担育儿与家务,获得高额补偿,为其后续生活提供保障。
三、离婚冷静期:30天可反悔,60天须确认
协议离婚需经过两阶段冷静期:1. 30天撤回期:任何一方可单方面撤回离婚申请;2. 30天确认期:期满后双方需共同申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此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但也被质疑可能延长家暴受害者的痛苦。
四、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债共签”
新规严格限定共同债务范围,仅以下两类被认可:1. 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2. 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如医疗、教育支出)。超出日常需要的个人债务需债权人举证用途,否则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五、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
若一方婚前未如实告知严重疾病(如精神疾病、传染病),另一方可在知情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并主张损害赔偿。
六、子女抚养权:8岁以上儿童意愿受尊重
离婚后,8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不再仅以经济条件为唯一标准,更关注情感需求与成长环境。!
七、彩礼返还条件明确
以下三种情况支持返还彩礼:1. 未办理结婚登记;2. 登记后未共同生活;3.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
八、婚内财产协议重要性提升
新规鼓励夫妻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若未约定,则按“谁出资谁所有”原则处理,削弱了传统“加名保权益”的效力。
九、严惩转移财产,保障无过错方权益
离婚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在2年内起诉重新分割。
十、同居财产分割规则细化
同居期间财产以“个人所有”为原则,但共同出资或经营收益需按贡献比例分配,兼顾公平。
综合财经新闻、南风窗
加名字就能白嫖房子害人不浅 我亲戚的老婆就是看他两套房才结婚,自己啥都不会,啥都没有,公婆有点啥事就让两老拿出房产证给她保管,要么加上她名字,平日里对公婆也是没好脸色。这种女的真的是醉了
好,女的要不到房了,即使名字登记在上面[点赞]
是的。我有个亲戚结婚时男方付了几十万首付买的房,女方付了差不多同样的钱装修,两人共同还贷款。但是离婚时房子却判给了男方,理由是男方主要出资首付买的房。这时房子已经涨到了几百万,女方只拿到一点点几十万的补偿。女方亏大了。其实当初双方掏的钱都差不多,但一个用来付首付,一个用来装修,后面财产分割时完全不一样。
总结一句,各自自食其力
条律加判例才是健全的法治体系,因为条律往往落后于案例且一个条律用到多个案例往往出现极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公检、法官、陪审等多方核审得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审判并形成判例
如果两方父母都有实力买房,假设男方父母的买房,女方父母提供的等量资金买车旅游生活消费,那么离婚以后,房子是归男方的,挂掉的钱虽然都是女方的但是无法分割。反之亦然。所以,以后要主动买房。让生活花销由对方承担,是这样对吧。
男同胞别信,彩礼返还可没说全额,还一分也叫还了,家务劳动价值更是扯淡,你只想想之前可是宣传价值一百来万的,到时候认多少还不是春风法官嘴巴一张的事,不让你净身出户才怪
现在的婚姻越来越像合伙开公司了
又在骗男方,让男人买房结婚,
彩礼涨价,没人结婚了
穷鬼捞女急坏了
男方不要上当受骗,
小仙女天要塌了
谁出钱房子就是谁的….[点赞]
又骗我去买房,最后一地鸡毛,不如按摩舒服
[拍手][拍手]
取消打破女方要彩礼这个破陋习,都是男女平等,一家一个孩子,凭什么凭什么给女方彩礼,呸你女方全家,
唉,真过日子人谁会算计这些。
虽然也不赞成加个名就给分房产,但是婚姻法现在还剩啥?结婚还有必要吗?
主张不婚节奏
娶媳妇干什么?反正私生子也算孩子
这个新规挺好,即规避了捞女风险,也可以让女人回归家庭,不至于离婚后一无所有~
其实我很想知道,现在是男的不愿意结婚呢,还是女的不愿意结婚呢
现在的婚姻法,都不知道还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