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上海轨交警方的一纸通报引发全网沸腾:24岁男子薛某因多次在地铁偷拍女性并配文引流,被依法刑拘!这场持续半个月的“偷拍维权拉锯战”,以法律的铁拳终结了施害者的嚣张,却也暴露出一个触目惊心的现实—— 在摄像头遍布的时代,每个人的脸都可能沦为他人攫取流量的“免费素材” 。
16岁高中生小陆与同学在地铁14号线上谈笑时,被薛某偷拍侧脸并上传至社交平台。视频配文“放学了,这个妹妹不错”,评论区44条留言中充斥着对未成年人外貌的猥琐点评。小陆父亲陆先生联系薛某要求删视频,反遭拉黑嘲讽:“都记不清多少人找我删了,最多下架视频!”平台仅删除小陆的片段,薛某账号内其他43条偷拍女性视频仍在传播。
事件曝光后,#地铁偷拍未成年人#登上热搜,网友痛斥:“这是对肖像权的公然践踏!”4月18日,上海轨交警方以“配文诱导违法犯罪”为由对薛某刑拘,其社交账号被禁言并取消营利权限。
薛某的账号“一只公交迷”以“街拍人文”为幌子,专盯穿短裙的年轻女性,一个月发布43条偷拍视频,通过特写身体部位、搭配性暗示文案(如“风景真好看”)吸引点击。粉丝量飙升至22万后,薛某通过直播点评路人外貌、售卖“街拍合集”牟利,一套500张女性腿部特写相册售价199元。
尽管多次投诉,平台仅下架单一视频,未对账号封禁,直到舆论爆发才“事后补救”。警方最初以“未拍摄私密部位”为由建议起诉,凸显现行法律对公共场所偷拍的界定模糊。《民法典》虽明确肖像权保护,但执法中常因“证据不足”陷入僵局。受害者需自行取证、起诉,耗时耗力。陆先生坦言:“普通人根本耗不起,只能忍气吞声。”
薛某受访时直言“带妹妹流量高”,折射部分自媒体人将女性物化为“流量工具”的扭曲价值观。评论区轻浮留言与粉丝互动,形成“偷拍-消费-鼓励”的恶性循环,助长侵权气焰。
同类在上海安福路长期盘踞“老法师”群体,以长焦镜头低角度偷拍女性敏感部位,甚至形成“拍摄-掩护-贩卖”产业链。直到一名女教师怒斥“老法师”的视频获百万转发,网友疾呼:“街头不是法外之地!”2024年全国查处偷拍案件1.2万起,同比激增35%,女性成主要受害者。
偷拍者为何敢如此嚣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拍他人隐私仅处5-10日拘留,罚款不超过500元。相较于动辄数万的流量收益,惩罚力度形同虚设。违法成本低。对比案例:江苏彭某上传淫秽视频获刑6个月,但传播侵权内容却难究刑责,暴露法律衔接漏洞。律师杨邹华指出,平台投诉机制存在“证明自己是受害人”的荒诞逻辑,且审核滞后纵容侵权内容扩散。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叶岚教授呼吁,平台需从源头限制偷拍视频上传,并建立“一键举证”功能。
薛某的行拘不是终点,而是反思的起点。从地铁到街头,从网络到现实,每一例偷拍事件都在拷问社会的文明底线: 技术进步不该成为侵犯隐私的帮凶,流量狂欢更不能凌驾于人格尊严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