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前男友泼汽油致残案二审,一审时凶手在法庭上曾威胁受害人

稳雯雯雯稳 2025-04-23 20:34:18

“我连死都不怕,你觉得我会怕警察吗?”2023年10月19日,湖北恩施27岁女孩小陈的前男友覃某某,在写下“不再骚扰”保证书的第二天,翻墙闯入她的办公室,将两瓶汽油泼向她并点燃。火焰吞噬的不仅是一个年轻女孩的躯体,更撕裂了整个社会的安全感。2025年4月22日,二审法庭上,小陈坐着轮椅,全身缠满绷带,听着凶手当庭“道歉”,却只感到刺骨的寒意——这场持续四年的司法博弈,能否为她被焚毁的人生讨回公道?

2019年,小陈与覃某某通过网络相识,2020年确立恋爱关系。初期甜蜜背后,覃某某“孤僻、易怒”的性格逐渐暴露:争吵时辱骂、一次动手殴打,甚至在小陈经济拮据时向她借款2万元。尽管女方父母强烈反对,小陈仍选择坚持,直到2023年6月覃某某无故提出分手后又反复纠缠复合。

分手后,覃某某的骚扰变本加厉,发送“跳楼”“烧房”等自杀威胁,散播涉黄谣言,甚至多次闯入小陈公司。2023年10月18日,小陈报警后,覃某某在警方调解下签署保证书,但当晚便尾随至其宿舍偷听,并发消息挑衅:“连警察都不怕”。次日,悲剧发生。

案发当日,覃某某携带汽油翻墙进入小陈办公室,反锁房门后两次泼洒并点燃。小陈全身60%面积深三度烧伤,左手截肢,呼吸道严重损伤,昏迷一个月,经历12次植皮手术,医疗费用超150万元。而覃某某在火焰中“施救”的行为,成为一审法院认定“自首”的关键依据。

2024年12月,恩施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覃某某12年有期徒刑。法院认为,其作案后未逃离、配合送医、支付5.93万元医疗费构成“自首”,且属犯罪未遂,故从轻处罚。然而,小陈及检方强烈反对:覃某某未主动投案,系被警方途中拦截抓获;提前准备汽油、刀具,二次泼洒阻止逃生,显见“剥夺生命”故意;受害人重伤一级、五级伤残的后果远超普通伤害案,12年刑期难抵社会危害。

2025年4月22日二审中,检方坚持“故意杀人”,辩方主张“故意伤害”;施救行为是否足以抵消作案恶意?50万元赔偿仅到位5.93万,受害者家庭负债累累。令人发指的是,覃某某一审时竟当庭威胁:“等我出来,让你们看看什么是杀人犯”,其毫无悔意的态度引发舆论哗然。

小陈的康复之路布满荆棘,每日换药“如凌迟”,肠胃紊乱、贫血并发症折磨,心理上无法接受残疾现实,甚至多次产生轻生念头。其家庭更因巨额医疗费陷入困境,奶奶悲痛离世,癫痫妹妹被迫中断治疗。小陈在社交媒体写下:“如果重来一次,我会在第一次被打时就离开。”此案警示所有人:亲密关系中的控制与暴力,唯有零容忍才能自救。

0 阅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