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简单的无证驾驶肇事,却因错位的“父爱如山”,硬生生地“升级”成无证驾驶 + 妨碍司法公正 + 抵触车辆第三方保险与赔偿等等一系列的刑事控状。
四年前,2019年10月15日晚上,淡滨尼2道路口发生一起车祸。
一辆汽车在路口调头时,司机没有仔细观察路况,撞上迎面而来的直行摩托车。
摩托车骑士被撞飞,身体多处受伤,左手手腕骨折,仅仅病假就长达80多天。
交警到达现场之后,时年53岁男子王大卫直言不讳,自称是小车司机,车子是租来的,自己驾驶网约车为生。
车祸发生时,车上还有一名女子,时年23岁,名叫王慧玲,是王大为的女儿。
王大卫说,自己是因为长时间工作,精神不济,一时疏忽才出事。之后,王大卫被告上法庭,罪名是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威胁到他人生命安全。
翌年,2020年9月28日,王大为认罪,被法庭判处入狱五天,并吊销驾驶执照两年。
本来这事就这样过去了。一直到后来,受伤的摩托车骑士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在搜集证据时,诉方律师取得了当时汽车内的监控资料,发现有段可疑的对话。
对话显示,车祸发生时,原来是王慧玲在驾驶。虽然她2018年在美国工作时曾考到美国驾照,但是,回到新加坡之后并未取得新加坡驾照,等于是无证驾驶。
车祸发生之后,王大为跟女儿说,由他来冒认司机,为女儿顶罪。
诉方律师把到手的录音证据交给警方。警方把父女二人叫来盘问,二人承认。
二人之后被控上法庭,各自面临四项控状,其中最严重的一条控状是妨碍司法公正。
6月14日,王慧玲认罪。控方指出,父女二人掩盖罪行,妨碍司法公正长达两年半的时间,如果不是出现了如山铁证,他们不会主动认罪。
被告人律师在求情时说,两人已同意伤者4万9000新元的赔偿诉求,从去年9月就开始分期赔款。
律师也说,父女二人是在情急之下所犯,王大为爱女情深,而王慧玲只是按照父亲的指示行事。
律师说,在王大为坐牢的那五天,王慧玲十分悔恨,辗转难眠。
控方指出,无论两人是否父女关系,不是说情的理由。控方说,王慧玲不但致使摩托车骑士遭受无妄之灾,而且还长时间妨碍司法公正,让父亲出面顶罪。
法官最后判决王慧玲入狱17周,罚款500新元,将来出狱后的24个月内禁止考取任何等级的驾驶执照。
王大为目前在公司上班,担任资讯科技顾问。他必须在7月1日之后辞职,才能取得年中奖金,辞职通知是一个月,因此,他要求法官展期下判。
法官同意。王大为的案子将于8月11日下判。不得不说,新加坡的司法在讲原则的同时,还是很照顾人情的。
由于本案涉及妨碍司法公正的重罪,相信王大为届时仍免不了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