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路虎女打人事件,官方正式通报来了,有些人脑子能转过弯来了吗?
01 个人一直认为,这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治安事件。①我在8月30日文章就提到,其实罚1000块钱谁都拿得起,关键是拘留10天,另外估计还会有林先生的民事赔偿诉讼。
为什么说这个呢?很多人就盯着“怎么才罚了1000块”?
②我在8月31日撰文《青岛崂山开路虎打人女士,不是公务员,也不是某饭店老板,别乱扒》
个人认为,普通案件没必要上升到某一高度,就事论事,这就是一般的治安案件。乱扒别人账号,制造谣言违法。
③我在9月1日撰写微头条,认为林先生被打,只是一个普通市民、交通参与者的身份,其他部门没有必要关注。
④我在9月1日的微头条,对于有人对着路虎车开直播,有的人还想砸车,认为可能违法,的确没必要。
⑤我在9月2日撰写文章《青岛打人路虎女居家拘留?黑衣男是公安领导?这些谣言你也信?》
就是想着劝一些网友,还是理性分析,有清晰的判断,不要被谣言误导了。
⑥今天上午9:35分,我发文《青岛崂山被打的林先生有没有连顶三次、故意别车?难道是找打吗?》
意思就是遇到这样的情况,让一下,大家都过去了,都不让,是不是所有的车辆全堵在那里了?这是不是另一种错误?你赌气堵住了违章逆行的,但是所有的车辆都走不了,这合适吗?人家退一步倒车一次,你就往前顶一次,有没有考虑其他经过的车辆和驾乘人员的感受?故意激怒对方吗?有什么好处?
02 我们看看很全的最新的通报。①涉事者及相关者身份:
路虎车王女士:王哥庄街道青山村人,目前无固定职业。
被打者林先生:林某润,王哥庄街道黄山村人,个体经营业主。
现场黑衣男子:林某瑞,王哥庄街道青山村人,个体经营业主。
“居家拘留”造谣者:王某志,在青务工人员。
到这里清楚了吧,都是普通的群众,身份没有什么特殊。
②处理情况:
王女士: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书写道歉书,愿意承担林某润医药费和损失,30日凌晨1时许进了拘留所。
不符合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林某润:对于《鉴定意见通知书》无异议,对于公安机关对王某的处罚决定书签字确认。民警告知其,可以就医疗费、经济损失提起民事诉讼。(这个主动权在林某润这边,可以协商,可以诉讼)。
王某志:网络直播车辆,编造虚假信息,行政处罚。
林某瑞:劝架、疏导交通,提醒王某润记下车号,妥妥的是做的好事情。并不存在拉偏架或者保护王某的行为。
03 我们还再次说一下林某润,就是被打的林先生。我在今天上午的文章就说了,如果存在不给对方留一点空,你倒车我就紧跟上去,让你走不了,原因是你违章在先,这合适吗?
如果步步紧逼,任谁也有点脾气。都这样了,我想下次会记住教训的,更严重的后果我们也不去设想。
04 是不是还有人怀疑?还有人质疑这个通报内容?这个来自青岛市公安局的通报,很详细了,是不是还有人怀疑?还有人质疑这个通报内容?
这个我们不知道,你怀疑、质疑,都是你的权利,但是你提不出有价值的东西来,这就是最权威的解决办法。
谁也无法左右你的想法,你的分析判断能力,也许很难提高。
全文完。
特别声明:文中涉及信息来源于网络,本人无法求证真伪。若有不实,请告知。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平台删除!
特别声明:照片和视频,引用于网络,可能图文无关!侵联删!
@吴宜之地
二O二四年九月三日 于津门
我是@吴宜之地,欢迎您关注我,点赞、收藏和转发支持!也欢迎您批评和指教!我将虚心接受,友好和您探讨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