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子状告寡嫂:你无子过继凭啥不选我儿?官府这么判了

糊麻酱历史来咯 2025-01-28 12:52:39

声明:本文内容均引用网络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请悉知。

宋嘉泰三年,宁都县发生了一场家庭纠纷,闹得满城风雨。

事情的起因是谢骖去世后,他的遗孀黎氏过继了堂侄谢孜为嗣子。

这原本是谢家内部的事,却因为谢骖的弟弟谢骏的愤怒,一路从县衙打到州府,再到提刑司,甚至惊动了转运司。

一个家庭的嗣子之争,硬是掀起了法律与情理的较量,背后的恩怨纠葛也浮出水面。

谢骏的愤怒不难理解。

在他看来,哥哥谢骖既然膝下无子,谢家的家业理应由他的儿子谢冬继承。

血缘关系摆在那里,他的儿子作为亲侄子,理应优先。

可嫂子黎氏却偏偏越过了他的儿子,选择了堂兄谢鹏的儿子谢孜当嗣子。

谢骏觉得这事儿简直荒唐,认定嫂子是在胡来,于是愤而将嫂子告上了县衙。

宁都县的杨知县接到状子后,展开了调查。

他发现谢骖和谢骏虽是亲兄弟,但关系并不融洽,反倒是谢骖与堂兄谢鹏走得更近。

黎氏声称,丈夫临终前曾明确表示要过继谢孜为嗣子,而不是亲侄子谢冬。

谢氏族长和族人也证实了这一点。

按理说,法律确实规定无子而立嗣时,应优先选择血缘更近的“同父周亲”,也就是谢冬。

然而,法律还有另一条规定:丈夫去世后,遗孀有权决定嗣子的选择,这被称为“从其妻”。

杨知县权衡之下,认为黎氏的做法并无不妥,于是驳回了谢骏的诉讼。

但谢骏显然不是个轻易认输的人。

两年后,新上任的柯知县刚刚走马上任,他又一次递上诉状,继续状告黎氏立继违法。

然而,柯知县的判决与前任并无差别,再次驳回了谢骏的诉求。

谢骏依旧不甘心,他认为宁都县的官员昏庸无能,便越级上诉到赣州通判处。

然而,赣州通判经过调查后,也支持了宁都县的判决。

谢骏这一路状告,不仅没有改变判决,反而惹来了更多的麻烦。

他不服气,继续往江南西路提刑司上诉。

然而,提刑司的官员同样认为,黎氏的选择既合情又合法。

为了警示谢骏,提刑司还对他进行了拘禁惩戒。

但即便如此,谢骏仍不肯罢休,他的执念让他在四五年的时间里,一次次奔走告状,始终不愿放弃。

开禧三年,谢骏的诉状终于递到了转运使手中。

这一次,转运司的判决彻底给这场争继之战画上了句号。

判决书写得清清楚楚:杨知县、柯知县、赣州通判、提刑司的判决依据法律,毫无问题。

法律明确规定,夫亡妻在,从其妻。

黎氏选择谢孜继嗣,不仅合法,而且符合谢骖生前的意愿。

谢骏为了争嗣,四处告状,不仅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还因滥讼受到惩戒。

这场官司背后,其实牵涉的不仅仅是家族内部的嗣子之争,更是法律中“应继”与“爱继”的冲突。“应继”讲究血缘优先,而“爱继”则赋予遗孀更大的选择权。

古代法律制定者显然意识到了现实中的复杂性,因此在制度上为户绝家庭提供了多种选择。

黎氏的决定虽然让谢骏无法接受,但从法律和实际情况来看,却有其合理性。

有人评价谢骏,说他是一位固执的人,认准了自己的儿子就该继承谢家的家业,因此不惜一告再告。

他的执念里,交织着血缘的亲疏、家产的利益,以及对嫂子决定的不满。

但也有人说,谢骏的诉求并非毫无道理,毕竟按照血缘关系,他的儿子确实更近。

然而,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在情与理之间找到平衡。

黎氏的选择,得到了族人的支持,也得到了官府的认可,这就足以证明一切。

这场官司最终的结局,也让人看到了古代法律的灵活与智慧。

在家庭利益纠纷中,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一种对家庭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谢骏的败诉,或许让他难以接受,但对于谢家乃至宁都县来说,未尝不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并非时政社会类新闻报道,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