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内蒙古一男子给父亲迁坟时,竟然在里面发现了两具尸骨,经调查其中一个是他的父亲,而另外一个则是属于一位年轻男子的,那么这位年轻男子到底是谁?他的尸骨又为何会出现在自家祖坟里呢?
2003年12月25日,内蒙古察右后旗警局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报案人称自己为了给父母合葬,刚刚挖开了父亲的坟墓,可挖着挖着却发现父亲的墓地里竟多出来一具白骨,这可把他们吓得够呛,因此立即报警寻求帮助。
接到报案后,警方很快就赶到了现场,映入警方眼帘的是一件件又脏又破的衣服,拉开衣服警方立即就看见了报案人所说的白骨,而且越挖越多,渐渐地拼凑成了一个完整的人形。
骨头的脖子、肩膀与大胯处,都有明显的砍痕,因此警方判断这应该是被人杀害之后抛尸于此的。
根据尸检报告显示,这具白骨属于一名男性,身高大约在一米七二左右,年龄应该在25到35岁之间,遇害时间大约在五到八年之间。
随后,警方又对坟墓中的衣物进行了查看,发现这些秋衣秋裤、绒衣绒裤,都是秋冬季所穿的衣服,因此警方将死者的遇害时间锁定在了5到8年前的秋冬季。
同时,警方还在死者的鞋子里发现了一双明显是本地人缝出来的鞋垫,据此判断这名死者应该不是外省人。
据报案人回忆:1998年,也就是他父亲过世一周年的时候,他和家人去扫墓时发现父亲的坟墓居然塌陷出来一个大坑,可由于98年是闰月年,因此根据当地的习俗不能填土,报案人也就没有立即给这个坑填上,打算第二年再去填。
可等到1999年清明节的时候,报案人惊奇的发现那个坑居然已经扩大到了直径一米左右,为此他们用四轮车拉了整整五车土,才把坟重新堆了起来。
之后,每年扫墓也没发现其他的异样,直到今年打算将父母合葬时,他才发现父亲的墓地里居然还隐藏着另外一具尸体。
根据报案人的描述以及结合之前的发现,警方推断死者被杀害的时间应该是在1998年秋季到1999年春季之间,死者应该就是本地人,而且住的地方应该就在附近,毕竟在寒冷的季节里,凶手应该不会拖着一具尸体走得太远。
因此,警方立即以埋尸地点为中心,3公里为半径,调查附近从1998年秋冬开始就已经失踪的25到35岁之间的男性。
起初,警方觉得这附近也就两千多户,死亡的还是一个年轻人,谁家的年轻人消失不见了,附近邻里应该都会知道,可接连几天走访调查下来,警方连一条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有得到,令警方都有了放弃这种调查方式的打算。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又经过了几天的询问之后,警方在距离埋尸地点两公里外的老龙湾村有了发现。
据老龙湾村的村民反映,村里有一个叫王大壮的年轻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在1998的冬天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失踪时也就三十岁,很符合警方的条件。
村民表示王大壮在1995年的时候娶了老龙湾村郝文明家的女儿为妻,可婚后二人隔三岔五就打架,因此结婚后没多久,两人就迅速结束了这段婚姻,可离了婚的王大壮却又有些不甘心,经常到郝家闹事,而闹得最凶的一次就在1998年的冬天。
当时郝文明的女儿已经再婚,因此家中只有郝文明夫妇二人,他们自然是不肯让王大壮进自己的家门,王大壮气得破口大骂,骂声引得附近的邻居纷纷走出门来观看这场闹剧。
看了一会,觉得没意思的村民陆陆续续地回到了家中,没有一个人看见王大壮最后是怎么走的,又是什么时候走的,而且从那天之后,村子里的人就再也没有见过王大壮了。
听见村民的话,警方觉得这个郝文明确实存在杀人的可能性,为了确定王大壮就是这具尸首本人,警方立即对他展开了调查。
警方首先来到了王大壮的老家,可得到的消息是王大壮早在1997年就带着父母搬到了包头市生活,一直没有再回村子里,于是警方又辗转来到了包头市,可在包头市警方也没有查到王大壮及其父母的任何消息。
这时,警方开始更加怀疑郝文明杀人的可能,于是在查找无果之后立即返回了老龙湾村,对郝文明展开了调查。
据村子里的村民所说,他们当初也向郝文明询问过王大壮的去向,郝文明告诉他们王大壮在包头青山区出车祸死了,可每当他们追问郝文明是如何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郝文明都会含糊其辞地糊弄过去,因此他们也就没有继续问下去。
警方得知此事,再次赶到了包头市,找到包头市交警队了解情况,最终在经过包头交警的全力配合之下,他们发现王大壮果真在包头出车祸死掉了,只不过不是青山区,而是另一个区,因此警方排除了郝文明杀人的嫌疑。
在排除了郝文明的嫌疑之后,警方再次对周边村庄进行了走访,很快就又找到了一名符合情况的失踪者。
在埋尸地点的西北处一公里有一个白山村,1998的冬天村子里面的一个放羊人突然失踪了,而且此人当时也是三十几岁,身高也在一米七左右,很符合死者的特征,因此警方立即对这名放羊人展开了调查。
据调查,此人名叫梁兵,当年是在村民李正奇家放羊时突然不见的,因此这位李正奇自然就成为了警方的怀疑对象。
据白山村村民透露,当年他们也问过李正奇他家的放羊人跑到哪里去了,当时李正奇表示放羊人梁兵嫌在他这里赚的钱少,不愿在村里干了,跑到其他的县放羊去了,但李正奇的这一解释却被当地的村民找到了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在梁兵最初失踪的那几天里,村子里曾有其他的养羊户到他家里去找过他,可一来到梁兵家里,养羊户就惊讶地发现梁兵没有锁门,而家里的衣服、鞋子、被褥等东西统统都还放在原处。
按理说,如果梁兵真的是去了其他县放羊,那他就算走得再着急,也会把自己的行李带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什么都不拿,连门都没锁就走了,这显然不符合常理。
而且,据村民了解到的信息,梁兵走时李正奇还有七八千的工钱没结给他,可梁兵本就是嫌钱少才离开的,怎么会不要这些工资了呢?要知道这在1998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警方得知此事之后,立即对梁兵的踪迹展开了搜查,最终的结果是周边的其他几个县都没有见到过梁兵的身影,这不由得令警方更加怀疑起李正奇来,于是立即对李正奇展开了调查。
李正奇,白山村本地人,与梁兵一样都是三十多岁,常年在察右后旗的白音茶干镇打工,几乎一个月才会回到家中一次,为人和善相当老实。
而且,据村民们反映,由于李正奇常年在外打工,因此他的妻子与放羊人梁兵的关系渐渐变得很不一般,梁兵几乎每天晚上都会跑到李正奇家看电视,而且一看就看到后半夜,是个人都能看出两人肯定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此事传到李正奇的耳朵里之后,他曾多次和朋友表示如果当场抓到了梁兵偷人的证据,自己肯定要他好看。
而且,据李正奇的邻居回忆,梁兵失踪的前一天晚上,他和家人曾在家听见李正奇家传出激烈的吵架声,一听就是李正奇与梁兵二人,这番话又令李正奇的嫌疑加深了几分,于是警方立即将李正奇带回了警局问话。
审问中,李正奇不仅矢口否认了自己曾与梁兵在家吵架的事实,还表示梁兵就是去别的地方放羊了,可如果李正奇心里没鬼的话,为什么要否认当晚他与梁兵吵架的事实呢?又为什么要坚持这个漏洞百出的说法呢?
显然,李正奇这个村民口中的老实人,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老实,因此警方有理由怀疑李正奇应该就是凶手。
就在这时警方得到消息,法医成功从白骨之中提取到了DNA信息,因此警方很快就在村民的指引下找到了梁兵的父母,并提取到了他们二人的DNA。
可经过比对,法医发现死者的DNA信息与梁兵父母的DNA信息完全不匹配,也就是说梁兵并不是那名死者,李正奇也就不是杀人凶手,可如果死者不是梁兵,真正的梁兵现在又在哪里呢?他为什么连工钱都不要就从白山村消失了呢?
随后,警方通过大量的搜索排查,竟然找到了梁兵本人,粱兵表示1998年的那个晚上,李正奇将他堵在家中打了一顿,被打的梁兵以为李正奇真的会杀了自己,因此他不敢做任何的停留连夜逃走,甚至连姓名都改了,家也不敢回一直在外地生活。
排除了李正奇之后,警方又对附近的171名符合时间的失踪人员进行了调查,但全部被一一排除,这不由得令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困境。
此时,已经没有任何可供调查的对象,警方也无从下手,因此苦闷的刑警队长独自在附近的村子里闲逛了起来。
走到枳几卜村时,一位村子里主持丧事的男子走了上来,向队长询问案情进展,由于没有什么需要保密的信息,队长就将无人可查的窘境告诉给了该男子,不料村民在思考了一会之后,竟给了刑警队长一个有利的线索。
据村民所说,他有好几年都没有见到村子里刘有福家的小儿子了,这句话令刑警队长立即警觉了起来,赶紧向他了解起刘有福的情况。
据村民透露,刘有福是枳几卜村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七十年代的时候,由于孩子太多无力抚养,刘有福就将自己出生不久的第四个儿子,送给了山西省一户姓邢的人家收养,取名为邢海。
等到八十年代末,得知自己身世的邢海嫌弃自己养父母家生活艰苦,就独自来到了枳几卜村找到了刘有福的家里,当时刘有福还颇为高兴,给他改名为刘永红,而在1998年冬季之后,这个刘永红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其他村民询问刘永福时,刘永福称他又回到了山西养父母的家中,因此也没有人怀疑,自然不会有人向警方报告他的失踪。
这个好心的村民也是得知警方实在找不到人了,才想起还有这么个人的存在,而且这个刘永红的身高也在一米七左右,失踪时大概二十七八岁,与死者的情况完全对得上。
得知此事后,警方也觉得这个刘永福的话颇为可疑,因为刘永红本来就是在山西待不下去了,才跑回亲生父母家中,怎么可能一句话不说又回到山西去了呢?
因此,警方第二天全部换上了便衣,拿着当时挖掘出来的外套的照片走进村子里,多处打探这是否是当年刘永红所穿的衣服。
在看到照片之后,好几个村民都向警方反映,他们当年确实见刘永红穿过这件衣服,而且由于当时村里只有他一个人穿这款衣服,因此大家的印象都比较深刻。
这一发现令警方大为振奋,几乎可以确定刘永红就是本案的死者了,可为了不冤枉好人,也是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还是决定先去他山西的养父母家里看看。
据刘永红的养母透露,自从当年刘永红跑回枳几卜村之后,他们二人就再也没有见过刘永红,也就是说他的生父刘有福说谎了。
于是,警方立即找到了枳几卜村的村干部,然后以全村体检的理由抽取到了刘有福夫妻的血液,并立即拿给法医进行比对。
比对结果不出所料,刘有福妻子就是本案死者的生物学父母,也就是说消失的刘永红就是死者无疑了,而刘永福一定与刘永红的死脱不了干系,于是警方立即出动将刘永福捉拿归案。
据刘永福交代,一开始刘永红回家的时候,他们全家都非常高兴,而刘永红也经常做一些家务、干一些农活,可时间一长刘永红的毛病就开始暴露出来。
地里看见菜就拔,也不管是谁家的,拔了就拿去卖,后来还嫌这样来钱太慢,又直接跑到街上干起了小偷小摸的事情。
看到他越来越不像话,刘有福就想管教一下儿子,却没想到刘永红一直怨恨父母将自己送到那么穷苦的地方,因此根本不听从刘有福的管教,在被刘有福管烦了之后,甚至动手打了自己的父母。
后来,刘永红因盗窃罪被判了三年,出狱之后刘永红不但不思悔改,甚至埋怨刘永福不拿钱走关系,将他提前弄出来,对家里人的打骂更加的肆无忌惮,也不出去工作,伸手就管父母要钱,不给就打。
而刘有福夫妇的隐忍也没有换来儿子丝毫的收敛,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甚至直接打瞎了刘永福的一只眼睛。
案发的那天晚上,刘永红在家里喝酒,他的妈妈和妹妹都躲了出去,而无处躲藏的刘有福只能独自一人坐在炕边,看着这个恶魔一般的儿子。
刘永红一边喝酒,一边对刘有福破口大骂,甚至拿出一把刀子威胁刘永福掏钱,在遭到拒绝之后,刘永红站了起来,拎着刀子跌跌撞撞地走向了自己的父亲。
由于喝多了酒,站不稳的刘永红一下撞在了取暖的炉子,倒在了地上,看着在地上挣扎起身的儿子,刘有福多年来被积压的情绪在这一瞬间直接爆发,他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夹住了刘永红的脖子,没过多久刘永红就不再挣扎了。
随后,刘永福叫来了其他几个儿子,将刘永红的尸体装进麻袋后拉到了村外,看见不远处有个坟坑,几人就顺手将刘永红埋了进去,被抓的刘永红的几个儿子也承认了他们协助父亲埋尸的经过,指认了埋尸现场。
2004年12月,本案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犯罪嫌疑人刘有福犯有故意杀人罪,但由于他多年来一直遭受死者殴打、虐待,甚至被死者打瞎了一只眼,杀人动机情有可原,因此法院仅判处刘有福有期徒刑10年,至此这起困扰警方多时的白骨案,才算是彻底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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