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偷开姐姐车撞人,姐姐被判赔28.5万,法院:车钥匙没有保管好

超级看车玩车 2024-07-14 17:50:35

“史上最冤姐姐”来了……

先来看一则新闻:

小尹与小梁是亲姐弟,共同居住在同一屋檐下。

某日,小尹像往常一样将车停放在家中车库后,随手将车钥匙放在了客厅的桌子上。小梁看到后心痒痒得不行,虽然没有驾照,但他心里想: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趁姐姐不注意,私自取走了车钥匙并开车外出兜风。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还没开多久就发生了车祸,更惨的是当场撞死了一名路人。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小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死者家属向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小梁赔偿损失,车主小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姐姐觉得自己非常冤枉:弟弟擅自拿走车钥匙驾车外出,自己并不知情,所以不应该担责。

但广东江门新会法院审理认为,小尹作为涉事车辆的主人,理应知晓同住的弟弟不具备驾驶资格,但她仍将车钥匙随意放置于客厅,未能妥善保管,存在管理上的疏忽。

根据《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对车辆负有妥善保管及合理使用的义务。因此,法院判定小尹需对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95万元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约28.5万元;而小梁则承担剩余的70%,约66.5万元。

该新闻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除了替姐姐喊冤外,有部分网友认为法院的判决有失公允。

这弟弟相当于是“偷走了车钥匙”,这样判姐姐有责任说不过去,况且谁回家会把车钥匙藏起来?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这姐姐真是比窦娥还冤。

不过大家听车叔说几句,这一判决结果看似不合常理,实则深植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之中。

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里先做一个假设,如果是别人拿了车钥匙导致的事故,那姐姐肯定是不承担责任的,因为这是盗窃。

但作为亲人的弟弟拿走车钥匙,本质上是不构成盗窃的,所以法院在裁决过程中,综合考量了很多因素,例如小梁的年龄及认知能力、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境等等。

首先,法院要保证受害家属的权益,即拿到赔偿,但这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单靠弟弟和家人难以实现,但姐姐的车辆是有保险的,在法律的框架下,可以弥补这部分赔偿,以减少家庭的负担。

说直白点就是为了在个体行为与社会秩序之间找到平衡,姐姐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可视作对家庭内部教育责任缺失的一种间接补偿。

回到这起事件的本身,是对涉事家庭敲响了警钟,也为我们广大车主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那就是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车钥匙,尤其是家中尚未成年的孩子,尽管是他偷走的钥匙,但发生事故,你也要承担责任。

另外,车叔还想给大家提个醒: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要随便把车借出去,因为但凡发生事故都会非常麻烦。

2012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以下4种情况,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一:明知车辆有缺陷,并且缺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对方没有或尚未获得对口的驾驶执照;

三:明知对方的个人行为缺陷不利于机动车驾驶因素的;

四:认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不正当的其他驾驶行为等。

以上四条你仔细看就会发现很多“端倪”,比如说朋友的驾照已经被吊销,但他骗你没问题,或者车子轮胎磨损严重、刹车片磨损等等……万一发生事故,如果要深究,你就需要承担责任。

你要明白:在利益面前,别说友情,就是亲情有时候都不值一提。

当然,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很多“隐藏的坑”需要大家注意,比如说同事上下班搭乘我的车,发生意外了我有没有责任?

这类情况车叔之前都写过,点击这里查看。

全文完,看到这里的朋友点个赞吧。

你们平时会借车吗?或者说因为借车发生过什么故事?评论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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