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打假要先向有关部门报备,防止“恶意打假”“职业打假”
近日一位人大dai表在南京和连云港打假事件之后
提出了建议:网红打假在打假之前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
防止恶意打假,恶意举报的行为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不得不说,关于网红打假的行为,
确实对监管部门的工作产生的不小的影响,
不少工作量都来自网友的打假行为
这几年听过过太多的恶意“恶意讨薪”“恶意返乡”“恶意不买房”恶意shang访”
现在好了,又来一个“恶意打假”
打假是不是也要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打假参与人数?
但是就是这样的行为也需要报备审批才能进行吗?
对此网友也是议论纷纷,话不多说直接进入主题
反而把那些做坏事的人,都定性成好意,这究竟是谁的主意?
什么叫恶意打假,如果没假,还有人打假吗?
如果打假都被说成是“恶意打假”那么打击犯罪,算不算是“恶意打击犯罪”?
已经不寄托于315了,3.15一年才曝光一次,而打假网红每天都在一线
职业相当于专业,专业就会产生专家,专家具有高水平,打假才能稳准狠,才能有效扼制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