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同样能勤俭持家,其能力丝毫不逊于女人。
婚姻是场合作,不必强求爱情模样。爱会消逝,男人各取所需:底层续香火,中层找帮手,上层寻强伴,渣男图扶贫。爱情婚姻易受伤,合作婚姻更精彩。
婚姻本质为男女间深入的人生合作,即共同生活。爱情非永恒,此乃现实与人性。社会与人皆现实,爱情亦然。长久夫妻非因情深,而是懂得合作之道。
近日,湖南一年轻女子相亲,为私人公司高管,月收入约3至4万。相亲男子虽工作多年,收入仅8千左右,对她赞赏有加。网友热议:女性赚钱能力不容小觑。
女子29岁,性格直率无城府,酷爱机车。相亲男子28岁,爱好宅家打扫。此类女子多不喜居家男,但她却心动,计划与他生两子,一子随父姓,一子随母姓。
两人若再聊下去,婚期与订婚日或将敲定。多数男人爱外出,少数喜独处。我则两者皆可。女子要求首子随她姓,男子认为应随自己姓。
女子见男子反对,续言:我月入三万,你仅八千,你真愿在家带孩子?若我是男子,不愿留守家中,更不会选强势伴侣,觉低人一等。家庭需一人赚钱,我宁愿外出工作,不愿被家务琐事牵绊。
男子赞同女子安排。观女子言行,似雇保姆般待其,负责日常家务。若是我,宁愿外做三工,不愿日复一日繁琐家务,偶助尚可,常为之则难以忍受。
女子为求男子同意,提出条件:生两子并抚养,她愿月付两万,但要求男子随她回家过年,即入赘之意。此条件虽诱人,若男子为独子,家人必不允。
婚姻是生活方式非目的。婚姻幸福的前提是个人幸福或具备幸福能力。婚姻是幸福添彩,非困境解救。婚姻需对方,生活靠自己,幸福感知力决定婚姻满意度。
家庭若视为合伙公司,婚姻即签约方式。公司运营与存续,依赖双方管理得当。实力相当者合作稳定,婚姻亦然。要么互惠共赢,要么自私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