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阿克苏分公司以案说险:养老金如何领取?

前沿风 2024-07-05 07:34:27

基本情况:

客户李女士来公司柜面,说自己已经60周岁了,要求领取自己办理的《国寿金色夕阳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柜面人员查询客户的保单后发现,客户的保单生效日为2003年5月10日,客户的出生日期是1964年6月5日,因在保单生效对应日2024年5月10日时,客户还未满60周岁,所以客户今年无法领取该保单的养老金,需等到2025年5月10日才能领取。客户听后非常生气,表示不能理解,自己明明现在已经满60周岁了,为什么不能领养老金?

案例分析:

根据《国寿金色夕阳养老保险》条款第四条养老金开始领取日之规定,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为五十五和六十周岁两种,开始领取日为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条款对生效对应日也做了释义,生效对应日是指该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即保单生效日以后每一年度的当天。在保险合同中,保单生效对应日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对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周期性缴费、领取养老金或生存金等的理解。

柜面人员依据保险条款,对该保单领取养老金的规定,对李女士再次做了解释,李女士表示已了解,等到明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风险提示:

1. 充分阅读保险条款。投保保险产品前,投保人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被保险人权利及义务、解除合同相关约定等内容,如有疑问可及时询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2. 销售人员诚信销售。销售人员应依据条款约定,如实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不得夸大保险收益、不能做出与保险合同不符的言论,混淆客户视听。(通讯员:薛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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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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