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AI开始创作时,法律如何重新定义人类价值?

版证通 2025-04-09 17:43:14

最近,AI创作歌曲、绘画、小说等作品频频引发热议。从谷歌DeepMind的“AI作曲家”创作交响乐,到国内短视频平台批量产出的AI翻唱歌曲,AI的创作能力不断突破人类想象。然而,当一首由AI生成的歌曲走红后,一个根本性问题浮出水面:这类作品的版权究竟属于谁?是开发者、使用者,还是AI本身?

当前,全球范围内主流的版权法体系都构建于一个核心原则之上,即作品必须由人类创作完成。以中国为例,《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并且这里的“作者”默认指的是自然人、法人或组织。美国版权局在2023年发布的相关政策中,清晰表明“纯AI生成内容不受版权保护”。欧盟同样通过《人工智能法案》草案郑重提出“AI系统不能成为法律主体”。

这意味着,若一首歌曲完全由AI独立创作生成,它极有可能沦为“版权孤儿”。既无法将其版权划归至开发者名下,也不能认定属于使用者,甚至从法律层面讲,它无法像人类创作的作品那般享有版权。典型的案例是2022年美国艺术家克里斯•卡什塔诺娃利用Midjourney创作生成的漫画《黎明的查莉娅》,其版权申请就因“AI生成部分占比过高”遭到部分驳回。

AI版权问题,从本质上讲,是新兴技术对传统生产关系发起的一次强有力冲击。当AI能够模仿周杰伦的曲风、莫奈的画法时,人类独创性的定义正在被颠覆。未来极有可能需要构建全新的创作贡献度评估体系,量化人类与AI在作品创作过程中的贡献比例。与此同时,版权交易规则、侵权认定标准等也需进行全面重构。

AI创作引发的版权之争,是一场关于人类创造力价值的保卫战。在法律追上技术之前,创作者需谨慎留存创作过程的证据链,开发者应提前通过协议明确权责,而更根本的解决方案,或许在于构建一个承认“人机协同”的新型知识产权框架。毕竟,当AI开始写诗,人类不仅要问“版权归谁”,更要思考:我们该如何定义这个时代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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