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通报15岁少年遭2名同龄人杀害”的新闻在网上引发关注,15岁少年竟被两名同龄人残忍杀害,背后原因竟与金钱有关。
7月10日,有媒体报道,15周岁少年因欠两个同龄人的钱,被二人约至学校附近的小树林并残忍杀害。事后一人自首,一人被抓获归案。少年父亲表示,二人作案前还带了刀、这把刀还在家提前磨过。
又一起未成年人犯下重罪的案件,不禁让人想起这几年类似的曝光越来越多。未成年人犯罪似乎愈演愈烈,是不是我们的社会出现了什么问题呢?为什么教育行业发展迅速,孩子们的问题却越来越严重?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面临的最实际问题是:中国青少年的心智发育速度提高,成熟年龄越来越小,一些未满14岁的行凶者其实已经有了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意识。
它们甚至因为清楚相关法规,而会将自己的年龄限制当作一种保护伞。
我们需要保护的孩子,是那些生性纯良的受害者,而不是打着未成年人旗号胡作非为的“魔鬼”。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怎么惩罚,一直是争议比较大的问题,非常建议,未成年人故意恶性犯罪应和成年人同罪同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本太低,会导致一些不良少年越来越猖獗,肆无忌惮。
特别是对主观恶意极大且造成后果极为严重的犯罪,不应该区分是否成年、是否满14岁、是否有精神疾病等情况,一律按正常健康成年人的刑罚标准进行惩处,一视同仁,同罪同罚。
对未成年人犯罪,放弃一刀切的从轻、减轻的做法,并不是重刑主义,反而是科学立法、精准执法,是犯罪预防的重要一环。
就像前段时间邯郸那几个初中生杀害同学的事情,性质实在是太恶劣了。主观故意、蓄谋已久、杀人埋尸、企图逃过罪责,这些行为对整个社会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这个案子怎么判,将影响无数青少年未来的行为准则,也会影响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更会影响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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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低估人性的恶,低估现实的残酷性。我们当然可以选择宽恕,但一味地宽恕,只会被现实一再刷新认知,被继续作恶的恶魔一再挑战底线。
既然他们已经如此罪恶,又怎么谈得上“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呢?
“未成年”三个字,不应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未成年恶魔都拿它当免死金牌,那将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或者未成年受害者遭受“未成年”恶魔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