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老公车祸死亡,妻子有赔偿金吗?

国晖普法 2023-11-20 10:16:47

︾ 引导语:近亲属是车祸死亡案件中法定的赔偿权利人,也是赔偿金的法定所有人。

车祸致死案件,根据《民法典》第1181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近亲属是车祸死亡案件中法定的赔偿权利人,也是赔偿金的法定所有人。

那么,何为近亲属呢?依法,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而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当然,这么多的近亲属,并不是都能有侵权赔偿的权利,是有顺序的,其中:

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顺位:孙子女、外孙子女。

当车祸事故发生后,第一顺位的近亲属拥有优先的侵权赔偿权利人地位。没有第一顺位,才是第二、第三顺位。妻子作为第一顺位的近亲属,自然是享有侵权赔偿权利的,对赔偿金也拥有分配权。在父母和子女都存在的情况下,配偶、父母、子女的侵权赔偿权利是均等的,都可以作为权利人向包括肇事司机和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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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岁的死者,在本身事故无责任的情况下,我国各地的赔偿金数额普遍可以达到100万左右乃至更多。近亲属在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拿到赔偿金后,在分配问题上,首先是近亲属之间相互协商,一方可多拿,也可以少拿,自愿即可。如果各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决分配。法院判决时,应当考虑各方于死者的关系紧密度,并对未成年孩子的份额予以充分的考量,也即可以多分。

这里还需注意,即便夫妻没有孩子,面对死者的父母,夫妻也是可以主张赔偿金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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