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养浩回忆戴笠“借人头”:枪毙军统女特务一尸两命,未出世的小生命,是戴笠骨血?

半壶老酒半支烟 2024-07-09 18:35:55

军统局少将副局长(主持工作,职务军衔中将)戴笠的“特殊爱好”,沈醉和文强(《特赦959》中刘安国历史原型,在军统时期就已晋升中将)在回忆录中都有提起,但基本都是点到为止——沈醉是戴笠“徒弟”,文强是戴笠的“学长”,这二人写戴笠的时候都难免“笔下留情”。

徐远举和周养浩算是毛人凤的嫡系,他们被抓后,也写了不少接发材料,比如徐远举的《军统大特务徐远举自供状·“中美合作所”大屠杀内幕》和周养浩的《戴笠“借人头”整饬“家法”》,都披露了很多令人触目惊心的军统黑幕和戴笠恶习。

文强写的《戴笠其人》与沈醉写的《我所知道的戴笠》结集出版。徐远举和周养浩的供词,在政协主发回忆录的《纵横》杂志上也能看到,咱们今天要聊的话题,是戴笠“借人头整饬家法”的时候,枪毙女特务一尸二命,那个小生命是不是戴笠的骨血?戴笠当时已经跟著名影星谈婚论嫁,又怎会如此饥不择食?

在重庆战犯管理所,沈醉和徐远举、周养浩互相揭发,然后又说别人“出卖同僚”,一向不和的周养浩和徐远举还差点把沈醉干掉。

周养浩认为是沈醉写材料揭发,才导致自己差点被判处死刑,在保密局西南特区任区长的徐远举虽然跟副区长兼督察主任周养浩势同水火,但有了沈醉这个“共同的敌人”之后,两人居然“捐弃前嫌”,一同对付有宋希濂罩着的沈醉了。

不管是在战犯管理所之内还是被俘前,沈醉和徐远举、周养浩都惹不起黄埔一期的宋希濂:宋希濂是老蒋嫡系中的嫡系,素有“鹰犬将军”之称,身为“爪牙”的军统特务,是不敢招惹正规军中将司令的——华中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兼湘鄂边区绥靖司令部司令官、川湘鄂边区绥靖公署主任兼川湘鄂黔边区“最高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希濂杀保密局西南特区正副区长徐远举和周养浩,不用亲自下令,老蒋也不会过问。

沈醉在回忆录中一边跟徐远举周养浩“讲交情”,一边也忍不住连调侃带揭老底,反正徐、周二人也没有机会再跟沈醉对质了:徐远举于1973年就把自己气死了,周养浩特赦后投奔老蒋,吃了小蒋闭门羹后远走洛杉矶客死他乡,跟政协文史专员办公室专员沈醉再无交集。

有一件事沈醉可能不知道:他能写交代材料和回忆录,徐远举和周养浩也没少写,将这三人的材料一对照,就能发现他写的很多事情,都有避重就轻之嫌,比如咱们今天说的“戴笠借人头”事件,沈醉只是一笔带过,好像那个军统女特工之死虽然量刑过重,但也不是事出无因,而周养浩则解开了令人不寒而栗的真相——戴笠那次“借人头”,一尸两命,那个未出世的小生命,极有可能是戴笠的骨血。

沈醉在《戴笠其人》一书中回忆:“戴笠在整饬纪律”的口号下,杀掉了不少部下,其中连许多特务都感到寒心的是杀贵阳邮电检查所检查员杨月亭的事。杨在检查邮件时,因偷了四十元汇票而被人检举。当时这个女特务已经怀孕八个月,临刑前,一再请求生孩子以后再执行。他(戴笠)坚决不答应,而叫人用箩筐把这个大腹便便走不动的部下抬出去枪决了。”

上面这段话出自沈醉的《戴笠其人》第七节《欺下媚上的作风,利用笼络的手法》,但是我们细看其他史料,就会发现其中有三个问题:其一,戴笠严令战争期间小特务不允许结婚,杨月亭的孩子哪来的?其二,怀孕八个月怎么还能在工作岗位上?其三,一个即将被枪毙的外地基层女特务,怎么能见到戴笠并乞求暂缓行刑?

综合分析下来,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戴笠枪毙女特务确有其事,但是事情并不像沈醉说的那样简单——如果贪四十元就被枪毙,那么沈醉应该枪毙一万回,戴笠应该枪毙一百万回。

沈醉和戴笠贪了多少,沈醉的回忆录中有详细描述:几十根金条和二百颗珍珠、德国进口小轿车和上海的花园洋房,在沈醉手下来都不在意,还觉得自己捞少了,他贪的钱,何止千万?

沈醉跟戴笠的感情很深,特赦后还专门去戴笠坟墓遗址转了一圈,他回忆戴笠杀人,肯定有所隐瞒,而同样自认为需要多揭黑幕才能保命或早一点出去的周养浩,写出来的材料则更加劲爆。

据周养浩1965年写的一份材料正是,那个被杀的女有点检查员不叫杨月亭而叫冯若菊,贵州息峰人,苗族,是戴笠“借人头以振特工纪律”的牺牲品。

据周养浩揭露,重庆稽查处检查员鲁东辞因触犯军统不准结婚的家法,被判刑三年,这时候杨月亭也好、冯若菊也罢,能有八个月身孕,说明那孩子的父亲肯定不是一般人。

笔者一直怀疑周养浩这份材料的真伪,因为那描述也太离奇了:戴笠视察贵阳邮电所的时候,看上了能歌善舞的冯若菊,然后就发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戴笠有这个爱好,沈醉和文强都可以作证,所以这件事的真伪似乎毋庸置疑,戴笠阅人无数,似乎记性也有点差,走了之后就把这件事忘了,所以冯若菊只好自己给未出生的孩子准备生活费:“她把客户的一份面值五十块(一说二百块)的汇票据为己有。但还没来得及置办任何东西,就被军统督察发觉,报告了戴笠戴老板。戴笠命军统司法科判处冯若菊死刑,签请蒋介石批示。同时把冯若菊拘拿至息峰监狱收监。冯若菊还不知道自己被判了死刑,她还在考虑着孩子生下来该怎么抚养。”

周养浩这段材料,弥补了沈醉回忆录的三个漏洞,但也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军统枪毙一个小小的邮电检查员,需要报请老蒋批准吗?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倒是很像周养浩惯用的手法:行刑队谎称已得上峰命令,冯若菊监禁时间已满,从此要痛改前非,好好为组织出力效劳,赶紧梳洗打扮一下,穿上新衣服,以便有一个好的精神面貌去见同事上级。冯若菊梳洗完毕,才发现有戴着墨镜和白手套的人员要给自己拍照——军统黔阳训练班出来的冯若菊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于是就有了沈醉描述的女检查员“刑前请求”。

上面那段话还真像周养浩写的,因为徐远举的《自供状》和沈醉的《保密局内幕》中,也是这样描述军统特务行刑的:“特务们骗他们是换一个地方囚禁,这些人都带着行李,但一到刑场,看到新掘好的大坑,也都明白自己已无生路,在一阵乱枪中,他们结束了生命。有的还没有击中要害,也被抛入坑内活埋。”

没有亲身经历,周养浩和徐远举、沈醉都写不出如此可怖的场面,所以关于女检查员被杀、一尸两命、未出生的小生命是戴笠骨血这件事,我们也只能将信将疑:虎毒不食子,如果那孩子真是戴笠的,他怎能下此狠手?那份接发材料是不是周养浩所写,以及写的是不是实事,读者诸君心中一定会有明确的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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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壶老酒半支烟

简介: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