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6月1日,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建立南京特别市,直隶于国民政府。是月6日公布《暂行条例》,设市长1人,参事若干人,下置财政、工务、公安、卫生、教育、土地、农工商等7局。翌年7月3日公布《特别市组织法》,改设秘书处及土地、社会、工务、公安、卫生、教育等7局。1930年6月改为行政院直辖市。
历任市长:

刘纪文(1927年5月任),广东东莞人,国民党元老,与胡汉民、古应芬等粤籍领袖关系密切,同时又与宋氏家族交好。
何民魂(1927年8月代;1927年11月复任),江苏松江(今属上海)人,他于1927年新桂系控制南京期间被推举为代理南京市长。
刘纪文(1928年7月复任)

魏道明(1930年4月任;1930年6月复任),江西德化人,蒋派技术型官僚,国民党司法改革的核心人物。

谷正伦(1932年1月代),贵州安顺人,国民党元老,因主导建立宪兵系统并长期担任宪兵司令,被称为“国民党宪兵之父”。

石瑛(1932年3月任),湖北阳新人,国民党元老,他在主政南京期间以清廉高效闻名,被舆论誉为“民国第一清官”、“现代包拯”。
马俊超(1935年3月任),广东台山人,国民党早期工人运动领袖,他以务实作风著称,三次主政南京期间推动市政现代化,被舆论视为国民党地方官员中的“实干派”。
1945年8月南京光复。1947年1月13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南京市政府《组织规程》,置市长1人,参事2人,下设民政、财政、教育、社会、地政、卫生、工务等7局,以及秘书、人事、会计、统计等处。1949年3月23日南京解放。
历任市长:
沈怡(1946年11月任),浙江嘉兴人,著名水利专家,国民党技术官僚。他在南京市长任内推动战后城市重建,修复基础设施,并借助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支持改善民生,稳定社会秩序。但受政治环境制约,未能全面施展抱负。

滕杰(1948年12月任),江苏滨海人,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生,复兴社十三太保之一。他在南京市长任内推动战后城市重建,恢复首都功能,但因任期短暂(仅5个月)且处于政权崩溃前夕,实际成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