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明确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端正经营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突出价值创造、股东回报和投资者保护,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在规范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二是规范市场化融资行为。要求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交易和再融资应当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严格规范资金用途,聚焦主责主业,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往常券商都是高融资大户,实际从事的都是重资产的营生;背离初心,背离主业;这次正本清源是非常好的。
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其中提到,遵循重要性、必要性原则,分类优化信息披露要求。一是结合证券公司并表监管等安排,明确上市证券公司经监管部门认可或要求,以合并数据为基础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或采取内部模型法等风险计量高级方法计算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应当在披露时就相关口径及差异化安排进行说明。二是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当核心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说明原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三是取消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披露要求。
今晚中证协也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适用意见。辅助证监会的政策及时。
其中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其中提到,践行人民立场,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一是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强调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以积极、认真、专业的态度回应投资者关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上市证券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证券公司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人配合,就涉及证券公司经营等相关事项作出专业回应。
二是进一步突出价值创造与股东回报。明确上市证券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进行合理平衡,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鼓励形成实施股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积极通过一年多次分红及回购注销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优化治理结构。
这对于长期投资券商个股,应该有相当的提振作用。虽然力度仍然不够;但我们可以把这个看做一个开篇。这是证券市场改革的开胃菜。一年多次分行及回购注销的方式,这会非常给力。且对于证券公司再融资进行严格的规范;总体来讲,证券公司的设计方向,在调整理顺;后续结合国有资本注入和交易制度改革,将会焕发活力。
上美又来了
是的,证券公司作为中间商,必须切实保障好投资者权益,而不是让投资者伤痕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