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但当一些可怕的事情发生后,还是会为自己当时的决定感到后悔,恨不得立马吃一颗后悔药,以此来挽救后果,然而这时再怎么悲痛,都不如把事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这点想必河北的这位父亲最有体会。
本来骑行是一件强身健体的好事,但如果不注意安全,没有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即便是有再多的后悔药也不够吃。
根据潇湘晨报报道,8月11日,河北一父亲带孩子骑行时,孩子摔倒遭遇碾压一事引发众多网友讨论,根据现场视频可以看到,当时他们是一纵车队,孩子也跟着骑行,但不料却突然摔倒,对向私家车没有及时反应过来而发生悲剧。
在事件发生后,有这三个细节是网友特别关心的:
1.事发地究竟是不是机动车道?根据知情人爆料,事发路段位于河北容城县某条路段,这是一条还没有修好通车的路段,所以并不分机动和非机动车道。
但即便没通车也经常有骑行车队,还有不少骑行者拍照打卡。而当记者询问“骑行驿站”的工作人员时,对方回复这是公共路段,并不归他们管理,关于该路段是否正常有机动车出入,还需询问公安部门。
2.这是第一次骑行?还是第一次出事?根据另一位知情人讲述,他们不是一个车队,但经常能看到其父亲带着孩子骑行,孩子很可爱,大家都很喜欢,对于孩子的遭遇,大家都很遗憾和心疼。
也就是说,这并非是第一次骑行,而是经常带着孩子骑行,这就很可怕了。如果是在专业的骑行公园的话,那么意外发生的几率不是很高,但如果经常带着孩子在大街上骑行,那么就增加的意外的几率。
而根据网传信息显示,此前也有不少热心网友进行劝阻,认为这样骑行很危险,但该父亲却回怼道:“这种事还轮不到你管老弟”、“跟你有关系吗”
正所谓人教人学不会,事教人立刻就能学会了,之前的善意劝阻不仅不听,还要不知好歹的回怼,如今悲剧发生,想必早已追悔莫及。
如果这位父亲当时能够虚心接受,从此更加谨慎一点,那么孩子也不至于遭此横祸,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3.究竟谁来担责?根据安律说法讲述,在这次事件中,肇事司机、孩子父亲,以及同队的骑行者都有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该事件中的男孩并非故意碰撞车辆,但肇事司机即便是正常行驶没有过错,但依旧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2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其父亲为成年人,自然知道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的危险性,但依旧让孩子多次骑行,这就属于没有尽到监护和保护职责,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这次骑行的组织者,组织大家在机动车道上骑行,那么也是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孩子的遭遇令人痛心,父母的疏忽令人愤怒,由此也再次提醒我们安全无小事,常记在心中。事已至此,也希望大家不要去网曝其父亲,想必失去孩子的打击已经让他很绝望了,所以大家就不要在人家伤口上撒盐了。
一切都交给警方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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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潇湘晨报《“心疼遗憾!”知情人讲述河北一小孩跟团骑行被碾压身亡更多细节,多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