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砀山法院城西法庭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双方承担好照顾孩子的责任,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做好抚养教育义务。
钮某与王某于2016年2月2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钮某诉至法院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双方因抚养权归属问题,一直争执不休。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父母双方放下执念,同意离婚,并由原告抚养孩子,双方承诺共同关心关爱子女,尽量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本案中,当事人的孩子正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更需要父母的正向情感投入和健康心理塑造,砀山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带给父母的不仅是提醒和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法润春苗,护“未”成长。下一步,砀山法院将持续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一片“未”爱法治蓝天。作者:邢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