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台媒报道,汪小菲在3月份之后就没有再履行离婚时候在法院签领的离婚协议,没有再支付大S生活相关费用,截至目前已经积欠超过500万元,大S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而且由于事实与证据明确,法院目前已经裁准,汪小菲在台湾的部分资产确定将会遭到查封。
报道还称,大S与具俊晔再婚后,汪小菲就不再支付相关生活费用,随后传出,汪小菲认为大S已再婚,就不必再由他支付生活相关费用,也有一说是因为疫情分隔两地,汪小菲无法即时汇款,并非刻意拖欠。相关消息传出后,双方亲友虽介入协调,不过都没有共识。
你觉得这个钱应不应该由汪小菲继续支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