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改签费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税局回复了!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答:可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改签费和铁路车票上列明的改签费,均属于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02
退票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要区分情况。
一、取得的退票费凭证为专用发票的
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抵扣的。例如,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中有这样一条答复:
“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取得的退票费凭证不属于专用发票的
目前火车票的退票凭证样式已经改变,新样式如下:
这种情况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但是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凭证。
如果购买的火车票之前已经计算抵扣了进项税额,发生退票时还需要做进项税额的转出。
举个例子:
小松原计划出差,购买了一张150元的火车票,公司财务计算抵扣了进项税150÷(1+9%)*9%=12.39元。后来因为出差计划取消,取得退票报销凭证30元,因此,需要做进项税转出的金额为30÷(1+9%)*9%=2.48元。
03
差旅费如何入账?
今天起,就按这个来!
差旅费由于出差的目的、业务性质、报销人员等不同,其入账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给大家做了一张图,请对照入账~~~
除上述列举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为邀请的培训专家报销差旅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基建人员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应计入“在建工程”等等。
04
车票入账,常见的6大误区
误区一 :车票都入“差旅费”
案例:公司员工做火车回家探亲发生的车票费用1000元;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917.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82.57 (1000÷1.09)
贷:现金/银行存款 1000
解析:应计入职工福利费,进项税不允许抵扣,需要作转出处理
误区二: 进项税=按票面金额ⅹ税率
案例:公司员工出差产生的火车票费用1000元;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90(=1000×9%)
贷:现金/银行存款 1090
解析:其进项税计算错误,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1000÷(1+9%)×9%=82.57
误区三: 车票入“福利费”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案例:公司员工做火车回家探亲发生的车票费用1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917.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82.57
贷:现金/银行存款 1000
结转: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917.43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917.43
解析: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已经抵扣作转出处理 。
误区四:给客户报销的机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案例:公司为客户报销来往机票,金额1470元(票价1320元、燃油附加费(YQ)100元和民航发展基金(CN)50元)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352.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17.25
贷:现金/银行存款 1470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文规定,只有是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案例:公司为客户报销来往机票,金额1470元(票价1320元、燃油附加费(YQ)100元和民航发展基金(CN)50元)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348.6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21.38
贷:现金/银行存款 1470
解析: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不包含民航发展基金。
误区六:国内国际机票都可以抵扣
案例:公司员工去境外出差产生的机票费用,金额1470元(票价1320元、燃油附加费(YQ)100元和民航发展基金(CN)50元)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352.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17.25
贷:现金/银行存款 1470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文规定,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可以抵扣。所以,国际机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05
个人报销差旅费
要不要交个税?
有些会计会问了,难道个人报销差旅费,也要交个税吗?当然,这个也是分情况的:
另外,如果可以取得发票,凭票报销,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政策依据:财税字〔1995〕82号、《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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