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了,孩子没了还能再生,但是我只有一个丈夫啊!”
2007年,黑龙江一女子为了救助一位素未谋面的男子,捐献了两次造血干细胞。事后男子感恩不尽,两家的情谊也越来越深。
但是一年后,男子的血癌就再次复发了!但捐赠骨髓的女子已经怀孕,只有将肚中的孩子打掉才能救人。
因此,男子的妻子竟然说出了让她打胎救人的话。所以,女子最后同意这个要求了吗?后来怎么样了?
在一个平凡的春日午后,韩娜接到了一通改变她人生的电话。
话还没说完,韩娜就感到一阵眩晕。她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微微隆起的腹部,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挣扎。
三年前,韩娜还是一名普通的白领,在一家小公司做着文员工作。虽然收入不高,但她热心公益,经常参加各种志愿活动。
那年夏天,她参加了一次骨髓配型活动,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了配型成功的通知。得知自己可以救助一位素未谋面的白血病患者,韩娜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捐献。
捐献结束后,韩娜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生活。她并不知道受捐者是谁,只是偶尔会想起那个素未谋面的人,希望他能够康复。直到半年后,她收到了一封感谢信。
林海乔是一名成功的企业家,在康复后,他邀请韩娜和她的家人到他家做客。两家人很快就熟络起来,经常互相走动。
林海乔得知韩娜家境并不富裕,便主动提出要资助她继续深造。
韩娜起初有些犹豫,但在林海乔的坚持下,她最终接受了这份好意。
在林海乔的帮助下,韩娜考上了研究生,并在毕业后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她深深感激林海乔的帮助,两家人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关系开始悄然发生变化。韩娜逐渐习惯了林海乔的帮助,有时甚至会主动向他寻求经济上的支持。
林海乔虽然有些无奈,但出于感恩和责任感,他很少拒绝韩娜的请求。
与此同时,林海乔的家庭经济状况开始出现问题。他的公司遇到了经营困难,收入大不如前。
妻子江丽开始抱怨他过于慷慨,认为他把太多精力和金钱花在了韩娜身上。
就在这种微妙的氛围中,林海乔的白血病不幸复发了。医生告诉他,如果不能尽快进行二次骨髓移植,他的生命将难以维持。林海乔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韩娜。
然而,当他联系韩娜时,得知她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江丽陷入了绝望,但她还是鼓起勇气,向韩娜提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请求:终止妊娠,再次为他捐献骨髓。
这个请求如同一颗炸弹,瞬间引爆了所有人的情绪。
韩娜陷入了巨大的道德困境:是保护腹中的孩子,还是再次拯救林海乔的生命?她的丈夫坚决反对她再次捐献,认为这对她和孩子都会造成巨大伤害。
林海乔的妻子江丽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她认为韩娜欠他们家的已经够多了,不应该拒绝这个请求。
这件事很快传开,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有人支持韩娜应该再次捐献,认为救人一命胜过救自己的孩子;也有人认为韩娜没有义务牺牲自己的孩子去救别人。
医学伦理专家们也加入了讨论,探讨了器官捐献者的权利和义务。
在舆论的压力下,韩娜几乎崩溃。
她开始质疑自己当初捐献骨髓的决定是否正确。她回忆起第一次捐献时的那种单纯的喜悦,与现在所面临的困境形成了鲜明对比。
就在韩娜犹豫不决的时候,林海乔的病情急剧恶化。医生告诉他,如果再不进行移植,他可能只有不到一个月的生命了。
绝望中的林海乔再次给韩娜打去电话,恳求她考虑他的请求。
电话那头,韩娜沉默良久。她想起了过去几年里林海乔对她的帮助,想起了自己曾经许下的要永远帮助他的承诺。
但她也想到了腹中的孩子,那个还未出世就被卷入这场道德困境的生命。
最终,韩娜做出了她认为最正确的决定。她告诉林海乔,她不能终止妊娠,但她愿意在分娩后立即为他捐献骨髓,如果到那时他还需要的话。
林海乔听到这个决定后,沉默了很久。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请求有多么自私和不合理。他向韩娜道歉,表示理解她的决定,并祝福她能够平安生产。
这场官司引发了更大范围的社会讨论,涉及医疗伦理、个人权利和道德责任等诸多方面。
法庭上,双方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韩娜的律师强调她有权利保护自己和未出生孩子的健康,而江丽的律师则强调韩娜有道德义务救助林海乔,因为她曾经接受过林海乔的帮助。
最终,法院做出了有利于韩娜的判决,认为她没有法律义务再次捐献骨髓,尤其是在怀孕期间。
这个判决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许多人开始反思器官捐献者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韩娜也从这次经历中学到了宝贵的一课。她意识到,善意和感恩固然重要,但也要有适当的界限。
她开始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专注于家庭和事业的发展。
信息来源:
没有人家的第一次捐赠生命得以延续,何来后续的感恩!这个社会有点乱了节奏带跑偏了
又来忽悠了,捐献者资料不是保密的吗?患者怎么知道找上门啊。
道德绑架?所以说不要签器官捐献承诺书这类散发巨大人性光芒的协议,否则如果你的配型有幸和某大佬对上了,怎么死的你都不知道。
这还能打官司[笑着哭],
换个角度想,这个男的所谓的资助会不会就是想道德绑架对方,等自己血癌复发的时候有个人形大药?看结果真相应该是这样,为了自己一个行将就木的将死之人,却要一个未来几十年大好时光的婴儿送死,品行恶劣,鉴定完毕。
对于人性。我无法说谁对谁错。站在不同的角度。我觉得他们做的都是对的。唉😔
编的吧,一会儿一年后怀孕,一会三年后怀孕?一般情况下捐赠者和受捐者能相互认识吗?凭什么要打胎救人
不可能,扼杀新生命,救你这活不起的人?
真搞笑!说你家人必须死一个,才能让我活。这需要考虑吗?
编的。捐献以自愿为原则,如果是有金钱交易,对不起,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打个屁的官司
自媒体al造谣没底线吗?
大家猜猜如果血癌的这男的没有面临破产,提出给韩娜500万,你猜她会选择生孩子还是捐献救林海乔?或者她老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笑死人不偿命!还打官司。放弃自己的孩子,去救别人,能吗?
太不要脸啦,孩子是娘的命,能帮你们一次不错啦,孩子没了娘只能后悔一辈子,你老公没了你立马解脱啦
啥时候闹到法庭了,救与不救犯法吗,还闹到法庭,如果这样犯法的话,医院都应该告到法庭,因为他们都是见死不救的人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关系开始悄然发生变化。韩娜逐渐习惯了林海乔的帮助,有时甚至会主动向他寻求经济上的支持。 林海乔虽然有些无奈,但出于感恩和责任感,他很少拒绝韩娜的请求。”这两句话你品
乱七八糟,前言说理解并道歉。回车就是法庭官司,我想问怎么告,捐献者不肯捐献还是收了钱不履行合同
救你一次,后续你给她的资助你不是为了感恩的给的吗?现在有多少人终止了一次妊娠,就失去了做母亲资格的人很多吧,所以不需要道德绑架别人!
只要我没有道德,道德就绑架不了我
不是保密的!患者是怎么知道的
非得一棵树吊死吗?
恶意满满的捐献!
没事不要瞎怪别人,三年前是热心公益,参加配型,然后很快就配型成功,然后就捐献了。但文章的开始说的是一年前捐献的,这两个事件是明显不同的,是有矛盾的(2007年捐献了两次),根本不是三年前捐一次,一年前捐一次,你这么说话是在帮谁?我看不懂就是看不懂,实话实说,怎么啦?每一个生命都必须得到尊重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不论是器官还是骨髓捐献都是严格保密捐献者和受捐人的所有信息,怎么可能变得相识相知呢?这故事小编真的是胡编乱造
捐献骨髓不都是信息保密的吗,怎么知道捐献者是谁的。
这么搞以后谁还敢捐
狗屎
[并不简单]自私
白痴
老公没了再找一个呗,中国男人多的是,光棍大叔到处逛呢,不要去为难人家
一次就有两次,两次就有三次,指望别人活?
编的有名有姓的
还打官司了?这个还用打官司,法院会受理吗!真是瞎编乱造。
小编白血病,又忽悠人捐了!
医院全责 怎么查到的??
博眼球
我就骨髓有毛病,我是干不出这事来有啥的大不了死就完了,治好体格子也差赖活着有啥意思,
不可能联系上捐献者,假的
难道怀的小孩就不昰生命吗!一点都不尊重别人的小孩纸。
胡编乱造
好人好报都是骗人的,还不如救条狗呢
求求你别求我了,你丈夫没了顶多哭七天,我孩子没了要后悔一辈子。
人家又没有去起诉,怎么后面说起官司来了。[笑着哭][笑着哭]
畜生他都活了那么久,扼杀没出生的人
瞎编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官司打输了,怎么办
首先你得给足够的钱给别人
这就是人
腹中胎儿有人权吗!不懂!
她的做的正确,万一以后反复复发,继续找到她,那她永远做不了母亲,这是悲哀
江丽没有搞清楚到底是谁帮助了谁。
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