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晚年巨作《颜家庙碑》

茶眼评陕西 2024-09-30 03:09:11

墓志是坟墓内或坟墓上的碑文,分"志"和"铭",一般为记述死者生平或悼念性的文字。埋葬死者时,刻在石上,埋于坟前。一般由志和铭两部分组成。志多用散文撰写,叙述死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略;铭则用韵文概括全篇,赞扬死者的功业成就,表示悼念和安慰。但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铭的。可以是自己生前写的(偶尔),也可以是别人写的(大多)。主要是对死者一生的评价。

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要求是叙事概要,语言温和,文字简约。撰写墓志铭,有两大特点不可忽视,一是概括性,二是独创性。墓志铭因受墓碑空间的限制,篇幅不能冗长,再说简洁明了的文字,也便于读者阅读与记忆.因此,不论用什么文章样式来撰写墓志铭,均要求作者有很强的概括力。汉朝大将韩信的墓联为:"生死一知已;存亡两妇人。"寥寥十个字,高度概括出韩信一生的重大经历。(节选自《应用写作》月刊1996年第6期《墓志铭写作摭谈》)

颜真卿(709年-784年8月23日),字清臣,小名羡门子,别号应方,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 ,祖籍琅玡临沂(今山东临沂)。秘书监颜师古五世从孙 、司徒颜杲卿从弟,唐代名臣、书法家。颜真卿书法精妙,擅长行、楷。初学褚遂良,后师从张旭,得其笔法。其正楷端庄雄伟,行书气势遒劲,创“颜体”楷书,对后世影响很大。

《颜家庙碑》,全称《唐故通议大夫行薛王友柱国赠秘书少监国子祭酒太子少保颜君庙碑铭并序》,是颜真卿为其父亲颜惟贞镌立,撰文并书,唐代篆书名家李阳冰篆额。镌立于唐建中元年(780年),碑高338、1厘米,宽176厘米。二十四行,行四十七字。碑侧各六行,行五十二字。碑后有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李准重立时的跋文。原碑现藏西安碑林。此碑是颜氏七十二岁时作,笔力雄健、结体庄密,是“颜体”的典型之作,也是他传世碑刻中最后的巨作。

颜家庙碑完整欣赏

《颜家庙碑》:颜真卿书法艺术的巅峰之作

在中国书法艺术的浩瀚星空中,颜真卿无疑是最为璀璨的星辰之一,而《颜家庙碑》则是这位书法巨匠晚年智慧的结晶,不仅是他个人艺术生涯的巅峰之作,更是“颜体”书法的集大成者,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艺术遗产。

《颜家庙碑》的诞生,源自于颜真卿对父亲颜惟贞的深深怀念与崇高敬意。颜真卿以笔为媒,不仅记录了父亲的生平事迹与德行风范,更倾注了自己对家族荣誉的自豪与对先人的无尽哀思。这份情感的真挚与深沉,使得碑文不仅仅是文字的堆砌,而是情感与艺术的完美融合,让读者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一种跨越时空的共鸣。

从书法艺术的角度来看,《颜家庙碑》无疑是“颜体”书法的巅峰之作。颜真卿在七十二岁高龄之时,笔力更显雄健,结体更趋庄密,每一笔一划都透露出深厚的功力和非凡的造诣。碑文中的字体,既有篆书的古朴典雅,又融合了楷书的严谨规范,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笔画厚重而不失灵动,结构严谨而富有变化,气势磅礴而又不失细腻。这种独特的艺术魅力,使得《颜家庙碑》在众多书法作品中脱颖而出,成为后世学习“颜体”书法的必读范本。

《颜家庙碑》不仅是一件杰出的书法作品,更是一部承载着丰富历史信息的文化瑰宝。它见证了唐代社会的繁荣与变迁,反映了颜氏家族的辉煌与荣耀,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唐代书法、历史、文化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此外,《颜家庙碑》作为“颜体”书法的典型代表,其艺术风格和创作理念对后世书法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书法大家在学习和借鉴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艺术风格,从而推动了中国书法艺术的不断繁荣。

综上所述,《颜家庙碑》不仅是颜真卿个人艺术生涯的巅峰之作,更是中国书法艺术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广泛的历史价值,赢得了后世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在今天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我们更应珍视这份宝贵的文化遗产,通过学习和传承“颜体”书法的精髓,让中国书法艺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墓志是中国古代丧葬制度持续发展的产物,有固定的形制和专门的文体,主要记述死者姓名、卒年和生平事迹。墓志滥觞于秦汉之际,发展于魏晋,完善于北魏,兴盛于唐,延续至明清,经历了由砖造墓志到石刻墓志,由碑形墓志到方形墓志的发展历程。墓志始于秦汉,发现最早的有秦劳役墓瓦志和东汉刑徒砖志。秦汉之时,墓志少见亦全无系统。三国时期,魏王曹操提倡俭朴、薄葬,禁止树碑为个人立传,一般的士大夫阶层遂将死者的生平及歌颂文辞镌刻于一较小的石面上,此石置棺内随葬,后经出土,称为墓志。有的文辞用韵语结尾的称"铭",也称"墓志铭"。墓志的书法往往能体现当时的书法水平,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古代碑帖鉴赏》费声骞。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载有死者传记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时,无论是持家、德行、学向、技艺、政绩、功业等的大小,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以补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也是墓志断代的确证。墓志铭包括志与铭两个部分。关于它的起源,纵说纷繁,但墓志铭真正成为一种文体应该始于南朝,正如清朝汪汲在其《事物原会·墓志铭》书中就这样认为,比较可信。明代徐师曾在《文本明辨序说》中说:“按志者,记也;铭者,名也。”志是用散文记叙死者姓名、字号、籍贯、官级、功德事迹的。铭是用韵文概括志的全文,并对死者致以悼念、安慰、褒扬之情,是委婉抒情的。但也有只用碑记(文)或碑铭的。铭本是记载、镂刻之意,它开始是刻(或铸)在铜鼎上;以后也刻在石碑、金属板等器物上,或以称功德,或引申借鉴,逐渐演变成独立的文体。刘勰著的《文心雕龙》中有《铭箴》篇;萧统编选的《昭明文选》中有班固等人的铭文五篇;吴楚材、吴调侯编选的《古文观止》中有刘禹锡的《陋室铭》,至今传诵。铭文精短活泼,或用骚体,或类五、七言诗歌或似佛家倡语,或同警世格言,妙语珠玑而不浮华,蕴藏哲理而不晦涩。这是墓志铭及其它座右铭在记功、记物等铭文的特色。明孔贞运《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按状:公讳可立,字礼卿,别号节寰。(袁可立)先世居凤阳,始祖荣,国初以战功屡调坚城卫百户,即今睢阳卫也,遂徙于睢,代以德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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