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抗战剧中经常看到日本人为了更好地管理中国和占领区的安全,会给中国人民分发一种叫做“良民证”的东西。这个良民证是日本政权对中国老百姓的身份管理制度,凡是十五岁以上的中国老百姓都要自备照片认领良民证。
当时日本政权分发给中国人的良民证其实就是一个身份的证明,表明这个人全力支持和维护日本在中国的种种行为,并且对日本士兵侵略中国的行为不会造成任何的威胁和反抗,也有的良民证是由维持会、保长、甲长分发,上面日文和中文并用,并有日军华北司令部的大印,日本人为了防止中国百姓的反抗,想的这个办法也是让众人极其气愤。
直到今天,流传下来的良民证正是日本对中国造成深重灾难的证明。当时南京城惨遭日本屠杀,日本人当时将南京城的百姓集合到一块,说要给大家分发良民证,并说领了良民证就可以回家安安心心地种田了,但是当大家去领良民证的时候,日本人竟将对他们侵华有威胁的青壮年男性全部屠杀。
良民证封面为草绿色帆布包装,长方形,长14厘米、宽7.5厘米、厚0.3厘米,正面印有红色“奉天省”3个字,另印有“国民手帐”4个黑体字,共计29页。在首页上分别印有“国民训”等五条日中文字的训令及发证机关、持证人照片、职业、出生年月日、姓名、籍贯、 住所、证号、指纹等;在手帐的最后两页印有日中文字的8条注意事项。
一位老人拿着当年的良民证介绍:他的良民证是1945年2月12日由当时日本驻沈阳“敷岛区”下发的,内有“敷岛区”长高坦信郎的名字和印章。这本良民证类似今天的“居民身份证”。
当时中国的老百姓无论走到哪都需要将良民证带在身上,因为日本人在随处都设立了关卡,某一个关卡过不去就会被抓起来定罪,而且拿不出良民证,随时都可能被杀。
敌占区的汉奸们和日军狼狈为奸,对中国人民敲诈勒索,老百姓对他们是又恨又怕,汉奸们对日军的命令唯命是从,遇到没有良民证的同胞,同样是抓捕或者毒打他们,甚至会屠杀他们,简直是没有人性。
等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中国人都迫不及待地烧掉了自己的良民证,因为这是日本侵华的铁证,也是我们中华儿女的奇耻大辱,我们永远会记着日本人给我们留下的国仇家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