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刘先生今年51岁,31年前,年仅20岁的他与万女士在工作中相识,虽然万女士比刘先生大16岁,当时已经37岁,而且还有子女,但由于两人脾气相投,非常合得来,刘先生感觉年龄不是问题,于是两人就相恋了。
刘先生说,他认识万女士时,万女士就跟他说,她跟丈夫的感情已经破裂,由于丈夫大姐的反对,一直没有办离婚手续,所以刘先生和万女士一直没领结婚证。
在他俩共同生活的31年中,两人共同打拼,开过餐馆,也开过茶楼,还做过买卖。后来不做生意了,他又到绿化公司上班。他俩共同购置了3套房,其中2套是商品房,1套是安置房,还有2辆车。出于对万女士的爱和信任,万女士将这些资产都登记在她自己名下,刘先生也没有考虑太多。
但让万先生伤心的是,女友猝逝后,他被女友的儿子“净身出户”,如今只能住在打工公司临时给腾出的一间房子里。
做生意时,万女士管财务,他 负责干活做事。后来不做生意上班,他的工资绝大部分交给万女士,万女士说攒起来。他自己剩下的小部分工资交房子的物业费、水电费等。
如今他被赶出来之后,身无分文,吃饭都没钱。手里的2千块钱,还是跟同事借的。

刘先生表示,今年1月27日,女友万女士突发脑溢血去世。
他处理完万女士的后事后,他曾问过万女士的几个小辈如何处理财产,他们都说车和房让他接着用,这让万先生感到很踏实。
但3月12日,他突然接到通知,说家里的电要断。不明就里的他,赶紧前往社区询问原因,这才知道,他和万女士共同买的3套房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早已过户至万女士的儿子唐先生的名下,车也被唐先生卖掉了。
前不久,唐先生又托亲戚传来话,让他赶紧收拾东西离开现住房。现在,那套安置房的水电燃气电等都停了,他根本没法生活了,逼着他不想离开也得离开。后来公司得知此事后,临时给他腾出一间房,现在他只能住在这里。
刘先生觉得特别委屈,他跟万女士在一起生活了31年,两人从来没吵过架,除了没事的时候,他喜欢钓钓鱼,不抽烟不喝酒,也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挣的钱都上交,一直都是踏踏实实地过日子,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唐先生怎么能做得这么绝呢。
刘先生说,他和万女士刚在一起的时候,唐先生只有10来岁,现在唐先生虽然40多了,但他与唐先生一直相处挺融洽,没有任何矛盾。每次唐先生从北京回重庆,他们还在一起聚餐。唐先生有什么事,他也是能帮忙就尽量帮忙,从来没把唐先生当外人。
刘先生对唐先生这种母亲去世后立即翻脸不认人的做法感到非常寒心。
刘先生说,万女士在世时,他也曾对两人财产问题表示过担忧,但万女士说,她比刘先生大16岁,怕刘先生有了钱后,嫌弃她年龄大不要她。后来,他提出跟万女士结婚,万女士给出的理由是,如果他俩结婚,她就得跟丈夫离婚,丈夫就会分他们的财产。
基于对万女士的信任,在一起31年,他从来没有过问过两人的钱。

刘先生说,他从来没有想过跟唐先生在财产上发生纠纷,他只希望唐先生看在他31年来,踏踏实实地跟其母亲万女士过日子,给他一点现金,2套商品房他可以不要,但安置房跟车子必须给他,让他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
目前,刘先生已经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也表示了担忧,可能收集不到太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他的工资,万女士每次都让他取现金给她,没有转账记录,怕说不清楚。
看到这里,不得不想说一句,刘先生实在是太蠢了!
律师提醒大家,同居须谨慎!如果像刘先生这样,所有财产都登记在对方名下,自己如果没有足够有说服力的证据,最终可能连根毛也得不到。而且刘先生在一方没有离婚的前提下,长期跟其非法同居,可能还涉嫌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