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端于2015年的此轮军改,对于军队纪检监察系统来说绝对是一次重大的调整机遇:先是军委纪委从政治部门剥离、独立单设并成为中央军委15个职能部门之一(级别还升格为正战区级);同时,军委纪委拥有了实体工作机构、且纪委书记专职担任(各军种纪委也是一样),其独立性、权威性都实现了强化。此外,中央军委纪委还向军委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新划设的各战区派驻了纪检组,实行垂直领导、派驻监督,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2016年5月5日至7日,10个派驻纪检组陆续奔赴各驻在部门召开进驻见面会,军队派驻监督工作正式展开。
众所周知,向军委机关部门和战区分别派驻纪检组,是此前军委在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做出的重要决策,也是重塑我军纪检监察体系的创新之举,这一举措在解放军历史上还是第一次。那么,问题来了:军委纪委10个派驻纪检组是什么级别,分别派驻在哪些机构、履行什么职责呢?
据公开资料显示,军改后解放军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是设有实体纪委的,而且配备了专职的纪委书记(不再是以往的由一位副政委兼任纪委书记),接受军委纪委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但是,五大战区以及军委15个职能部门就不一样了,由于它们并不直接下辖部队,而且在机构性质上都可以归纳为“机关”性质,所以采取的是军委纪委直接派驻监督的模式。
而根据《政知新媒体》、《解放军报》的报道介绍,军委纪委10个派驻纪检组分别派驻在军委办公厅、军委联合参谋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军委后勤保障部以及东部战区、南部战区、西部战区、北部战区、中部战区,名称叫法是“军委纪委驻某某纪检组”(如军委纪委驻南部战区纪检组、军委纪委驻国防动员部纪检组)。各派驻纪检组与军委纪委机关直接联系,后者会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并且每月跟踪了解情况,精准搞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业务对接,确保垂直领导、派驻监督真正发挥出实效,进而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需要指出的是,派驻在5个军委职能部门的纪检组并不是只负责所在军委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就好了,而是“一管N”(即“综合派驻”),只有五个战区是采取“单独派驻”(即“一对一”)。毕竟军委一共有15个职能部门外加1个军委联指中心,也都是需要相应的军委纪委派驻纪检组来进行监督的,这种“综合派驻”方式可以参考地方上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模式。
另外,在规格级别上,军委纪委10个派驻纪检组的级别都是军级,但由于保密需要,军委纪委10个派驻纪检组的具体人事情况和内部结构罕有公开披露。在工作职责方面,军委纪委10个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巡视巡察、打击贪腐/违纪行为、受理检举控告、纪律作风建设、受理申诉等工作,真正立起“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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